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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四川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1]

[四川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26-07-21 20:00 来源:四川省教育厅 分享: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和“十五五”谋划之年,也是教育强省建设全面布局、高位推进之年。全省教育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如期实现四川“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确定的各项主要目标。

一、综合

——2025年,全省共有各级各类学校[2]19529所,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在校生1495.01万人(含预科生等),专任教师100.49万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3]94.84%,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4]97.67%,高中阶段毛入学率[5]96.01%,高等教育毛入学率59.15%。

二、学前教育

——全省共有幼儿园10308所,其中,公办幼儿园3645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4770所;普惠性幼儿园[6]8415所,占全省幼儿园的比例81.64%。

——全省共有学前教育在园幼儿[7]185.87万人,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165万人,占全省在园幼儿的比例88.77%。

——全省共有学前教育专任教师[8]13.88万人,专任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比例98.06%。

三、义务教育

——全省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9]7786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10]172.85万人,在校生803.92万人,专任教师57.55万人。

(一)小学[11]

——全省共有普通小学4771所。另有不计校数小学教学点1260个。

——全省小学招生79.81万人,在校生526.45万人,毕业生93.14万人。

——全省共有小学阶段教育专任教师[12]34.78万人;生师比15.14: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13]100%;专任教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78.85%。

——全省普通小学共有校舍4475.34万平方米。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14]比例情况分别为:体育运动场(馆)面积95.34%,体育器械98.5%,音乐器材98.46%,美术器材98.44%,数学自然实验仪器98.31%。

——全省小学阶段教育共有班数12.73万个。56人及以上大班6个(无66人及以上的超大班),占总班数的比例0.005%。

(二)初中[15]

——全省共有初中3015所。

——全省初中招生93.04万人,在校生277.47万人,毕业生91.27万人。

——全省共有初中阶段教育专任教师[16]22.77万人;生师比12.18: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17]100%;专任教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92.99%。

——全省初中学校共有校舍4259.63万平方米。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比例情况分别为:体育运动场(馆)面积96.93%,体育器械98.93%,音乐器材98.86%,美术器材98.9%,理科实验仪器97.06%。 

——全省初中共有班数6.01万个。56人及以上大班和超大班5个(无66人及以上的超大班),占总班数的比例0.008%。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8]

——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随迁子女84.66万人,其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51.53万人。在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35.82万人,在初中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5.71万人。

四、特殊教育

——全省共有特殊教育学校142所。

——全省共招收各种形式的特殊教育学生[19]1.21万人,在校生6.53万人。其中,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在校生[20]2.09万人,占特殊教育在校生的比例32.03%。

——全省共有特殊教育专任教师[21]0.44万人。

五、高中阶段教育

(一)普通高中[22]

——全省共有普通高中学校817所。

——全省普通高中招生53.95万人,在校生155.84万人,毕业生48.97万人。

——全省共有普通高中教育专任教师[23]12.09万人;生师比12.89: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24]99.8%;专任教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99.8%。

——全省普通高中学校共有校舍4545.87万平方米。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比例情况分别为:体育运动场(馆)面积96.69%,体育器械98.65%,音乐器材98.4%,美术器材98.4%,理科实验仪器98.4%。

(二)中等职业教育[25]

——全省共有中等职业学校308所。

——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26]24.03万人,在校学生71.16万人,毕业生26.78万人。

——全省共有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27]4.22万人;生师比16.86:1;专任教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97.77%;“双师型”专任教师占专业(技能)课程专任教师比例58.42%。

六、高等教育

——全省共有高等学校152所。其中普通本科学校52所(含独立学院5所);本科层次职业学校[28]3所,高职(专科)学校[29]86所,成人高等学校11所。另有培养研究生的科研机构12所。

——全省共有各种形式的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30]276万人。普通本科学校校均规模[31]24046.71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校均规模15713.67人,高职(专科)学校校均规模11013.43人。

——普通本科招生33.13万人,另有专科起点本科招生5.32万人。职业本科招生0.92万人,另有专科起点本科招生0.17万人。高职(专科)学校招生31.76万人 。

——全省普通、职业本专科共有在校生224.15万人。其中,普通本科在校生120.64万人,职业本科在校生1.92万人,高职(专科)学校在校生101.59万人。

——全省普通、职业本专科共有毕业生62.94万人。其中,普通本科毕业生29.17万人,职业本科毕业生0.23万人,高职(专科)学校毕业生33.54万人。

——全省共招收研究生6.08万人。其中,招收博士生0.77万人,硕士生5.31万人。在学研究生18.27万人,其中,在学博士生2.88万人,在学硕士生15.39万人。毕业研究生5.1万人,其中,毕业博士生0.44万人,毕业硕士生4.66万人。

——全省共招收成人本专科10.53万人,在校生29.88万人,毕业生17.54万人。网络本专科在校生3.38万人,毕业生3.17万人。

——全省共有高等教育专任教师[32]12.28万人,其中,普通本科学校7.4万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0.25万人;高职(专科)学校4.59万人;成人高等学校0.05万人。普通本科学校生师比[33]17.63:1,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生师比16.35:1,高职(专科)学校生师比17.26:1。

——普通、职业高校校舍建筑面积[34]6899.89万平方米。生均占地面积58.6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35]28.29平方米,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36]17775.91元。

七、民办教育

——全省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7319所,占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总数的比例37.48%。在校生257.74万人,占全省各级各类在校生总数的比例17.24%。其中:

——民办幼儿园6663所,占全省幼儿园总数的比例64.64%;在园幼儿68.68万人,占全省学前教育在园幼儿的比例36.95%。

——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58所,占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总数的比例3.31%;在校生48.43万人(含政府购买学位10.36万人),占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的比例6.02%。

——民办普通高中224所,占全省普通高中总数比例27.42%;在校生24.79万人,占全省普通高中在校生的比例15.91%。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118所,占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总数的比例38.31%;在校生18.78万人,占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的比例26.40%。

——民办高校[37]56所,占全省高校总数的比例36.84%。其中,普通本科学校17所;本科层次职业学校1所;高职(专科)学校38所;民办普通、职业本专科在校生93.36万人,占全省普通、职业本专科在校生的比例41.65%。


注释:

[1] 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与教育部发布的统计公报保持一致,2025年统计主要结果中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在校生中包含预科生、专门学校学生等。

[2] 各级各类学校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批准设立,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各级各类学校。不包括军事院校和人社部门管理的技工学校。

[3] 学前教育毛入园率,是指学前教育在园(班)幼儿数(不考虑年龄)占3~5岁年龄组人口数的百分比。

[4]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是指初中毕业班学生数占该年级入小学一年级时学生数的百分比。

[5]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是指高中阶段在校生(不考虑年龄)占15~17岁年龄组人口数的百分比。

[6] 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7] 学前教育在园幼儿含独立设置的幼儿园幼儿和附设幼儿班幼儿。

[8] 学前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独立设置的幼儿园和其他学校附设幼儿班中承担学前教育的专任教师。

[9]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数包括普通小学、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10]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数、在校生数包括普通小学、小学教学点、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以及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和初中段、完全中学初中段、其他学校附设小学班和附设初中班的招生数和在校生数。

[11] 小学学校数仅包含普通小学;学生数包含普通小学、小学教学点、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和其他学校附设小学班学生;校舍等相关数据包含普通小学和小学教学点。

[12] 小学阶段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普通小学、小学教学点、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和其他学校附设小学班中承担小学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上述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

[13] 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是指某一级教育具有国家规定的最低学历要求的专任教师数占该级教育专任教师总数的百分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的相关规定: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14] 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是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体育器械配备达到《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8﹞5号)的相关标准;音乐器材配备、美术器材配备、数学自然实验仪器、理科实验仪器等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仪器配备相关标准。含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

[15] 初中学校数、在校生、教职工数、校舍等相关数据包含普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和职业初中。

[16] 初中阶段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段、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段、完全中学初中段和其他学校附设初中班中承担初中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上述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

[17] 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是指某一级教育具有国家规定的最低学历要求的专任教师数占该级教育专任教师总数的百分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的相关规定: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18] 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随父母到输入地(同住)并在校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19] 各种形式特殊教育包括特殊教育学校、其他学校附设特教班、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

[20] 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在校生含其他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班学生。

[21] 特殊教育专任教师含特殊教育学校和其他学校附设特教班中承担特殊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特殊教育学校附设其他普通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

[22] 普通高中学校数、在校生、教职工数、校舍等相关数据包含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23] 普通高中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高级中学、完全中学高中段、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高中段和其他学校附设高中班中承担普通高中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上述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

[24] 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是指某一级教育具有国家规定的最低学历要求的专任教师数占该级教育专任教师总数的百分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的相关规定: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5]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数、教职工数和校舍等相关数据包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不包括人社部门管理的技工学校。下同。

[26]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在校生、毕业生等相关数据包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和其他学校附设中职班学生数。不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技工学校学生。

[27] 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和其他学校附设中职班中承担中职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上述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

[28] 2026年,教育部批复设置的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大学、成都轻工职业技术大学、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大学,此处未纳入统计。

[29] 2026年,省政府批复设立、教育部备案同意的四川中医药职业学院、四川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南充卫生职业学院3所高等职业学校,此处未纳入统计。

[30] 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包括研究生、普通本科、职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本专科、预科注册学生数等各种形式的高等教育在学人数。

[31] 高等学校校均规模,仅包含普通本科、职业本科和高职(专科)在校生,不包含成人本专科、网络本专科和研究生在校生。

[32] 高等教育专任教师是指普通本科学校、本科层次职业学校、高职(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中承担高等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上述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

[33] 普通、职业高校生师比是指折合在校生数与专任教师总数(折合教师数)之比。专任教师总数=专任教师数*1.0+聘任校外教师数*0.5+行业导师数*0.5。不包括高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学生数和专任教师数。

[34] 校舍建筑面积、占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包含学校产权和非学校产权独立使用。

[35] 生均占地和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是指占地(校舍建筑面积)与全日制在校生数之比。

[36] 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是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与折合在校生数之比,其中折合在校生数含附设中职班在校生数。

[37] 此处包含2026年5月,经省政府批复同意、教育部备案办学体制由民办调整为公办的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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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四川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1]

2026-07-21 20:00 来源:四川省教育厅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和“十五五”谋划之年,也是教育强省建设全面布局、高位推进之年。全省教育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如期实现四川“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确定的各项主要目标。

一、综合

——2025年,全省共有各级各类学校[2]19529所,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在校生1495.01万人(含预科生等),专任教师100.49万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3]94.84%,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4]97.67%,高中阶段毛入学率[5]96.01%,高等教育毛入学率59.15%。

二、学前教育

——全省共有幼儿园10308所,其中,公办幼儿园3645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4770所;普惠性幼儿园[6]8415所,占全省幼儿园的比例81.64%。

——全省共有学前教育在园幼儿[7]185.87万人,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165万人,占全省在园幼儿的比例88.77%。

——全省共有学前教育专任教师[8]13.88万人,专任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比例98.06%。

三、义务教育

——全省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9]7786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10]172.85万人,在校生803.92万人,专任教师57.55万人。

(一)小学[11]

——全省共有普通小学4771所。另有不计校数小学教学点1260个。

——全省小学招生79.81万人,在校生526.45万人,毕业生93.14万人。

——全省共有小学阶段教育专任教师[12]34.78万人;生师比15.14: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13]100%;专任教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78.85%。

——全省普通小学共有校舍4475.34万平方米。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14]比例情况分别为:体育运动场(馆)面积95.34%,体育器械98.5%,音乐器材98.46%,美术器材98.44%,数学自然实验仪器98.31%。

——全省小学阶段教育共有班数12.73万个。56人及以上大班6个(无66人及以上的超大班),占总班数的比例0.005%。

(二)初中[15]

——全省共有初中3015所。

——全省初中招生93.04万人,在校生277.47万人,毕业生91.27万人。

——全省共有初中阶段教育专任教师[16]22.77万人;生师比12.18: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17]100%;专任教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92.99%。

——全省初中学校共有校舍4259.63万平方米。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比例情况分别为:体育运动场(馆)面积96.93%,体育器械98.93%,音乐器材98.86%,美术器材98.9%,理科实验仪器97.06%。 

——全省初中共有班数6.01万个。56人及以上大班和超大班5个(无66人及以上的超大班),占总班数的比例0.008%。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8]

——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随迁子女84.66万人,其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51.53万人。在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35.82万人,在初中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5.71万人。

四、特殊教育

——全省共有特殊教育学校142所。

——全省共招收各种形式的特殊教育学生[19]1.21万人,在校生6.53万人。其中,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在校生[20]2.09万人,占特殊教育在校生的比例32.03%。

——全省共有特殊教育专任教师[21]0.44万人。

五、高中阶段教育

(一)普通高中[22]

——全省共有普通高中学校817所。

——全省普通高中招生53.95万人,在校生155.84万人,毕业生48.97万人。

——全省共有普通高中教育专任教师[23]12.09万人;生师比12.89: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24]99.8%;专任教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99.8%。

——全省普通高中学校共有校舍4545.87万平方米。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比例情况分别为:体育运动场(馆)面积96.69%,体育器械98.65%,音乐器材98.4%,美术器材98.4%,理科实验仪器98.4%。

(二)中等职业教育[25]

——全省共有中等职业学校308所。

——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26]24.03万人,在校学生71.16万人,毕业生26.78万人。

——全省共有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27]4.22万人;生师比16.86:1;专任教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97.77%;“双师型”专任教师占专业(技能)课程专任教师比例58.42%。

六、高等教育

——全省共有高等学校152所。其中普通本科学校52所(含独立学院5所);本科层次职业学校[28]3所,高职(专科)学校[29]86所,成人高等学校11所。另有培养研究生的科研机构12所。

——全省共有各种形式的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30]276万人。普通本科学校校均规模[31]24046.71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校均规模15713.67人,高职(专科)学校校均规模11013.43人。

——普通本科招生33.13万人,另有专科起点本科招生5.32万人。职业本科招生0.92万人,另有专科起点本科招生0.17万人。高职(专科)学校招生31.76万人 。

——全省普通、职业本专科共有在校生224.15万人。其中,普通本科在校生120.64万人,职业本科在校生1.92万人,高职(专科)学校在校生101.59万人。

——全省普通、职业本专科共有毕业生62.94万人。其中,普通本科毕业生29.17万人,职业本科毕业生0.23万人,高职(专科)学校毕业生33.54万人。

——全省共招收研究生6.08万人。其中,招收博士生0.77万人,硕士生5.31万人。在学研究生18.27万人,其中,在学博士生2.88万人,在学硕士生15.39万人。毕业研究生5.1万人,其中,毕业博士生0.44万人,毕业硕士生4.66万人。

——全省共招收成人本专科10.53万人,在校生29.88万人,毕业生17.54万人。网络本专科在校生3.38万人,毕业生3.17万人。

——全省共有高等教育专任教师[32]12.28万人,其中,普通本科学校7.4万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0.25万人;高职(专科)学校4.59万人;成人高等学校0.05万人。普通本科学校生师比[33]17.63:1,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生师比16.35:1,高职(专科)学校生师比17.26:1。

——普通、职业高校校舍建筑面积[34]6899.89万平方米。生均占地面积58.6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35]28.29平方米,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36]17775.91元。

七、民办教育

——全省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7319所,占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总数的比例37.48%。在校生257.74万人,占全省各级各类在校生总数的比例17.24%。其中:

——民办幼儿园6663所,占全省幼儿园总数的比例64.64%;在园幼儿68.68万人,占全省学前教育在园幼儿的比例36.95%。

——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58所,占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总数的比例3.31%;在校生48.43万人(含政府购买学位10.36万人),占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的比例6.02%。

——民办普通高中224所,占全省普通高中总数比例27.42%;在校生24.79万人,占全省普通高中在校生的比例15.91%。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118所,占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总数的比例38.31%;在校生18.78万人,占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的比例26.40%。

——民办高校[37]56所,占全省高校总数的比例36.84%。其中,普通本科学校17所;本科层次职业学校1所;高职(专科)学校38所;民办普通、职业本专科在校生93.36万人,占全省普通、职业本专科在校生的比例41.65%。


注释:

[1] 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与教育部发布的统计公报保持一致,2025年统计主要结果中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在校生中包含预科生、专门学校学生等。

[2] 各级各类学校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批准设立,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各级各类学校。不包括军事院校和人社部门管理的技工学校。

[3] 学前教育毛入园率,是指学前教育在园(班)幼儿数(不考虑年龄)占3~5岁年龄组人口数的百分比。

[4]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是指初中毕业班学生数占该年级入小学一年级时学生数的百分比。

[5]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是指高中阶段在校生(不考虑年龄)占15~17岁年龄组人口数的百分比。

[6] 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7] 学前教育在园幼儿含独立设置的幼儿园幼儿和附设幼儿班幼儿。

[8] 学前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独立设置的幼儿园和其他学校附设幼儿班中承担学前教育的专任教师。

[9]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数包括普通小学、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10]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数、在校生数包括普通小学、小学教学点、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以及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和初中段、完全中学初中段、其他学校附设小学班和附设初中班的招生数和在校生数。

[11] 小学学校数仅包含普通小学;学生数包含普通小学、小学教学点、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和其他学校附设小学班学生;校舍等相关数据包含普通小学和小学教学点。

[12] 小学阶段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普通小学、小学教学点、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和其他学校附设小学班中承担小学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上述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

[13] 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是指某一级教育具有国家规定的最低学历要求的专任教师数占该级教育专任教师总数的百分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的相关规定: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14] 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是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体育器械配备达到《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8﹞5号)的相关标准;音乐器材配备、美术器材配备、数学自然实验仪器、理科实验仪器等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仪器配备相关标准。含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

[15] 初中学校数、在校生、教职工数、校舍等相关数据包含普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和职业初中。

[16] 初中阶段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段、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段、完全中学初中段和其他学校附设初中班中承担初中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上述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

[17] 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是指某一级教育具有国家规定的最低学历要求的专任教师数占该级教育专任教师总数的百分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的相关规定: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18] 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随父母到输入地(同住)并在校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19] 各种形式特殊教育包括特殊教育学校、其他学校附设特教班、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

[20] 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在校生含其他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班学生。

[21] 特殊教育专任教师含特殊教育学校和其他学校附设特教班中承担特殊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特殊教育学校附设其他普通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

[22] 普通高中学校数、在校生、教职工数、校舍等相关数据包含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23] 普通高中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高级中学、完全中学高中段、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高中段和其他学校附设高中班中承担普通高中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上述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

[24] 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是指某一级教育具有国家规定的最低学历要求的专任教师数占该级教育专任教师总数的百分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的相关规定: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5]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数、教职工数和校舍等相关数据包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不包括人社部门管理的技工学校。下同。

[26]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在校生、毕业生等相关数据包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和其他学校附设中职班学生数。不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技工学校学生。

[27] 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和其他学校附设中职班中承担中职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上述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

[28] 2026年,教育部批复设置的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大学、成都轻工职业技术大学、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大学,此处未纳入统计。

[29] 2026年,省政府批复设立、教育部备案同意的四川中医药职业学院、四川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南充卫生职业学院3所高等职业学校,此处未纳入统计。

[30] 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包括研究生、普通本科、职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本专科、预科注册学生数等各种形式的高等教育在学人数。

[31] 高等学校校均规模,仅包含普通本科、职业本科和高职(专科)在校生,不包含成人本专科、网络本专科和研究生在校生。

[32] 高等教育专任教师是指普通本科学校、本科层次职业学校、高职(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中承担高等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上述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

[33] 普通、职业高校生师比是指折合在校生数与专任教师总数(折合教师数)之比。专任教师总数=专任教师数*1.0+聘任校外教师数*0.5+行业导师数*0.5。不包括高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学生数和专任教师数。

[34] 校舍建筑面积、占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包含学校产权和非学校产权独立使用。

[35] 生均占地和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是指占地(校舍建筑面积)与全日制在校生数之比。

[36] 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是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与折合在校生数之比,其中折合在校生数含附设中职班在校生数。

[37] 此处包含2026年5月,经省政府批复同意、教育部备案办学体制由民办调整为公办的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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