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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
解读材料

[四川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26-07-20 16:55 来源:四川省教育厅 分享:
   

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为更好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工作,更好引导我省高校紧密围绕国省战略、产业需求,尊重自身办学积淀开展专业设置工作,推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持续优化,提升服务四川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能力,教育厅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学习借鉴其他省份经验,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制定程序

认真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四川省职业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充分研究把握《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规定,系统总结我省专业设置工作,学习借鉴湖南、江西等多地经验,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的基础上,经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形成《实施细则》送审稿,提请教育厅党组会审议通过后,由四川省教育厅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及特点

《实施细则》共五章二十条,包括总则、专业设置条件与要求、专业设置程序、专业设置指导与监督、附则。

第一章,总则。明确高校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设置原则、管理责任。

第二章,专业设置条件与要求。明确专业设置基本依据,高职专科、职业本科专业设置的条件要求,高职专科专业方向设置,高职专科专业设置数量要求等内容。

第三章,专业设置程序。明确专业设置工作开展频次、基本程序以及医药卫生大类专业、其他国控专业审查等内容。

第四章,专业设置指导与监督。主要明确设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建立专业设置预警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强专业评估监督等内容。

第五章,附则。主要明确施行日期、解读权属等内容。

总的来说,《实施细则》有以下特点:

一是坚持省级统筹和学校自主相结合。既强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管理职能,明确建立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预警和动态调整机制;又尊重高校办学自主权,明确非国控高职专科专业实行备案制。

二是坚持存量优化与增量管控相结合。既完善专业设置指导和监督机制,明确调减、暂停招生以及撤销专业点的具体情形;又明确新设立的高等职业学校首次设置高职专科专业和设立3年内可累计新增高职专科专业数量,以及其他高等职业学校每年新增高职专科专业数。

三是坚持系统思维和分类管理相结合。既统筹高职专科专业和职业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共性工作要求,明确专业设置程序,引导高校对接产业需求开展专业设置;又分类明确高职专科专业和职业本科专业设置条件及要求。

四、执行范围和有效期

《实施细则》适用于四川省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其他高校的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和管理,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相关阅读: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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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
解读材料

2026-07-20 16:55 来源:四川省教育厅

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为更好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工作,更好引导我省高校紧密围绕国省战略、产业需求,尊重自身办学积淀开展专业设置工作,推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持续优化,提升服务四川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能力,教育厅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学习借鉴其他省份经验,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制定程序

认真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四川省职业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充分研究把握《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规定,系统总结我省专业设置工作,学习借鉴湖南、江西等多地经验,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的基础上,经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形成《实施细则》送审稿,提请教育厅党组会审议通过后,由四川省教育厅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及特点

《实施细则》共五章二十条,包括总则、专业设置条件与要求、专业设置程序、专业设置指导与监督、附则。

第一章,总则。明确高校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设置原则、管理责任。

第二章,专业设置条件与要求。明确专业设置基本依据,高职专科、职业本科专业设置的条件要求,高职专科专业方向设置,高职专科专业设置数量要求等内容。

第三章,专业设置程序。明确专业设置工作开展频次、基本程序以及医药卫生大类专业、其他国控专业审查等内容。

第四章,专业设置指导与监督。主要明确设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建立专业设置预警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强专业评估监督等内容。

第五章,附则。主要明确施行日期、解读权属等内容。

总的来说,《实施细则》有以下特点:

一是坚持省级统筹和学校自主相结合。既强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管理职能,明确建立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预警和动态调整机制;又尊重高校办学自主权,明确非国控高职专科专业实行备案制。

二是坚持存量优化与增量管控相结合。既完善专业设置指导和监督机制,明确调减、暂停招生以及撤销专业点的具体情形;又明确新设立的高等职业学校首次设置高职专科专业和设立3年内可累计新增高职专科专业数量,以及其他高等职业学校每年新增高职专科专业数。

三是坚持系统思维和分类管理相结合。既统筹高职专科专业和职业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共性工作要求,明确专业设置程序,引导高校对接产业需求开展专业设置;又分类明确高职专科专业和职业本科专业设置条件及要求。

四、执行范围和有效期

《实施细则》适用于四川省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其他高校的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和管理,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相关阅读: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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