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基本信息 >> 政策文件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17-12-05 19:14 来源:四川省教育厅 分享:

川教函〔2017〕780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7年

全省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成都西藏中学、内江铁路机械学校:

 根据省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消安〔2017〕28号)精神,结合我省教育工作实际,我厅研究制定了《2017年全省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的学校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涉校涉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体性伤亡的火灾事故发生。

 

 

                         四川省教育厅

2017年11月30日

 

 

全省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省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夯实学校消防安全基层基础,筑牢校园火灾防线,严防涉校涉生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体性伤亡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省教育系统火灾防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要求,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牢固树立“隐患胜于明火、防患胜于救灾”的消防安全管理理念,积极推动学校消防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整治校园火灾隐患,切实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和实力,坚决杜绝涉校涉生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体性伤亡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分为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2月5日前)。各地各学校结合本地本校火灾防控工作实际和需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发动,逐部门、逐单位宣传发动到位,将防火安全责任落实到相应岗位、相应人员。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全国“两会”闭幕前)。各地各学校按照既定的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总结考评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各地各学校要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提升经验做法,查找工作薄弱环节,积极堵塞管理漏洞,研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切实强化校园冬春季节火灾防控的责任意识。学校是人员密集场所,冬春季节是火灾事故的易发、高发时段。各地各学校要在属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十条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着力构筑校园消防安全“防火墙”,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增添措施、精准实施。

(二)积极推进学校消防基层基础建设。各地各高校要增加经费投入,整合相关资源,依托现代科技手段,积极推进学校消防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完善消防安全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的预警报警功能,加强校园消防安全远程监控预警、自动化控制和紧急避险、自救互救等设施能力建设。加强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设,特别是高等学校,要积极组织推行校园消防安全志愿者队伍建设,使广大青年大学生明白消防安全“救护、逃生、扑灭初期火灾”的基本知识和常识,着力增强他们消防安全意识。

(三)全面开展校园消防安全大检查。各地各学校要立即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重点检查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维修、检测,以及是否能正常使用的情况;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以及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是否有使用大功率电器的情况;学校实验室的消防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以及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学生寝室、学生活动场所是否保持安全距离的情况;校内出租房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人头等情况。

(四)大力整治校园重大火灾隐患。各地各学校要在消防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针对可能造成群体性火灾事故伤害的防控工作需要,进一步明确校园消防重点单位(部位)及其工作内容,切实加强校园消防的重点隐患排查治理。各学校尤其是农村寄宿制学校要以砖木结构建筑为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坚持对学生宿舍、校园内商业网点、食堂、实验室、教室、图书馆、会议室和学生集中活动场所等人群集中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台帐建立、隐患消除等工作。通过排查治理,对是否畅通消防通道,疏通楼梯及安全出口;是否配齐配足、维护好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灯、疏散标示等消防设施;是否坚持了消防安全的巡查、巡防常规管理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确保把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预防的前面,源头治理深入落实到位。

(五)持续推进校园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各学校要按照《四川省教育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电气火灾集中整治,在前期全面摸排的基础上,以防范电气火灾为重点,及时解决电气火灾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确保学校电气产品及其线路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要广泛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定期组织维护、保养和检测,有效降低电器火灾风险和事故。

(六)强化校园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工作。各地各学校要在近期组织开展对校园内的燃煤、燃气、燃油锅炉、燃煤取暖装置、应急照明使用的柴油发电机等设施设备以及校园人员聚集场所、化学实验室、取暖排烟通道的畅通、通风、通气情况的全面安全检查,存在隐患的,要立停、立整、力改。地处边远山区和高寒地区的农村寄宿制学校,要采取切实措施,落实专人加强夜间值班和巡查,强化对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的管理,重点做好冬季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

(七)切实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地各校要积极配合全省“关注消防,平安你我”主题活动,结合实际,认真开展“11.9”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要充分发挥消防安全示范校、消防安全教育实践基地的作用,加强案例式、体验式教育,大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地各学校要切实认清形势,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作为阶段性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放在突出位置,要建立组织机构,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把目标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主动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落实措施,确保实效。各地各高校要紧紧围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目标任务,结合本地、本学校的实际和工作重点,认真落实有关要求,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防控工作全面顺利推进。要采用简报、校园专栏、网络宣传、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宣传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要开展监督检查,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三)畅通信息,认真总结。各地各学校要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工作情况和信息,在专项活动期间,每月20日前及时上报工作动态、重大活动及典型工作经验。2018年3月20日前,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等学校要对本地本高校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并将相关材料报送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处(电子邮箱:scsjytab@163.com)。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编辑:苟 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