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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99号建议答复的函

[四川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19-05-24 17:14 来源:四川省教育厅 分享:

川教办案〔2019〕42号

四川省教育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999号建议答复的函


肖红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大学生就业通道的建议》(第999号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政策文件扶持高校学生就业的问题

一是强化政策引领。2018年,为进一步加强对高校内涵式发展的激励引导作用,按《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改革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通知》(财教〔2015〕46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高校实际,我省进一步改革完善高校预算拨款制度,出台了《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改革完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通知》(川财教〔2018〕114号)。新办法构建了全新的拨款架构,将拨款划分为基础拨款和绩效拨款,基础拨款按学生人数和学科专业系数计算,绩效拨款通过指标考核体系量化评分分配。绩效考核指标包括了学生就业创业、社会服务等在内的5大类17个二级指标,资金安排与评分结果直接挂钩,进一步引导高校通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开展生产实训基地建设,结合企业需求,针对性培养人才等方式多举措提升学生就(创)业率。二是设立专项,支持高校订单定向培养。通过实施公费师范生免费培养、基层就业学费奖补、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等,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三是我省在全国率先突破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校内校外、毕业前后、毕业年度等限制,将在校大学生、毕业未满5年的全日制高等学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大学生政策扶持范围,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在资金保障上,争取省级财政资金1200万元,按照每人600元的标准,对2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实施帮扶。同时,人社部门对城乡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等毕业生,一次性给予每人12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二、关于开展校企合作的问题

一是健全拨款机制,引导高校加强校企合作。目前我省建立了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财政保障机制,并将服务社会、订单班学生人数、校企合作等情况作为资金分配的考虑因素,引导高校主动适应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新要求,提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水平。二是安排专项资金,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为全面贯彻落实《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2018年,我省出台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并启动实施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以省级示范校、示范专业和薄弱校标准化建设为依托,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融合,完善校企合作育人机制,支持职业教育联盟跨区域合作发展,提升综合办学水平和技能人才培养水平。同时,继续实施高职教育创新发展计划,重点支持我省优质高职院校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项目,加强技能生产性实训基地、基础能力建设,提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水平,为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奠定基础。

三、关于发挥社区平台作用的问题

一是依托社区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后续服务工作。对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人社部门将名单按户籍及时分解到各地,依托社区及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积极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公共就业服务,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创业。二是依托社区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开展就业见习。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8〕47号),组织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并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四、关于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建议

为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我省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一是开展创新创业指导。高校将就业创业课程列入必修课或必选课,纳入学分管理。组织开展高校就业创业教师培训、“导航名师”就业创业指导等赛事活动,持续加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挂牌成立全省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加快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建设,大力推进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二是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对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处于登记失业状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实行创业培训补贴、创业提升培训、税费减免、科技创新苗子补助、保留学籍休学等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三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对创业成功大学生及对大学生创办企业吸纳就业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贴奖励;对初次评定和复核合格的,具有特色突出、功能完善、承载能力强、示范和带动效应的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的补助。四是完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贷款担保支持,各级财政按规定在一定的利率和年限内给予全额贴息。同时,对招用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小微企业,可获得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贷款担保支持,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五是加大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力度。我厅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坚持每年更新、编辑《四川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免费发放各地、各高校和大学生,以便大学生掌握最新政策,积极投入到创新创业活动中。

今后,我们将结合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继续完善和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进一步提高公共就业服务和创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积极帮助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四川省教育厅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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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垚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