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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对省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第1103号提案答复的函

[四川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19-07-12 17:14 来源:四川省教育厅 分享:

 川教办案〔2019〕124号


四川省教育厅对省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

第1103号提案答复的函

 

甲登·洛绒向巴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民族地区学前教育发展提高学前入园率的建议》(第1103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甘孜州学前教育发展政策支持、资金扶持力度问题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发展学前教育的有关部署,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地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以来,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建立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激励奖补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精神,统筹中央和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对包括甘孜州在内的深度贫困县按1.2的扶贫系数给予倾斜。二是加大项目资金扶持力度。2017-2018年,我省安排中央和省财政专项资金13318万元,用于甘孜州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6081万元,专项支持甘孜州公办幼儿园建设;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15247万元,支持甘孜州农牧区双语幼儿园建设。全州两年共建设公办幼儿园322所,预计新增幼儿学位3.8万余个。在安排《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项目资金和2018-2020年“三区三州”教育脱贫攻坚项目资金中,均支持甘孜州边远农牧区幼儿园及“一村一幼”园点建设。财政的持续投入和政策大力的倾斜,极大的改善了民族地区幼儿园办学条件,推动民族地区学前教育快速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争取中央对我省学前教育的投入力度,强化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的统筹,继续通过安排新增地方债券资金、贴息补助、综合奖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包括甘孜州在内的民族地区学前教育发展支持力度。积极督促地方政府落实学前教育发展的主体责任,并采取督促指导、绩效评价等措施,加快幼儿园建设进度,加快推进民族地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

二、关于幼儿教师编制的问题

2015年,我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通知》,明确要求企事业单位办、集体办和民办幼儿园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的通知》所规定的标准配备教职工。在国家和省出台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前,各市(州)暂参照或按略高于国家规定的城市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结合本地实际核定所属公办幼儿园(学前班)教师编制。若因编制不足、保教人员满足教育教学确有困难的地区,应积极通过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公办幼儿园教师不足的问题。

下一步,考虑到国家对编制总量控制要求和幼儿教师年轻化的工作需要,我们积极鼓励支持各地创新事业编制管理,充分整合资源、优化配置,统筹调剂使用编制资源,加强对甘孜州的指导,通过编制保障加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逐步解决公办幼儿园师资问题。

三、关于“一村一幼”师资建设问题。

一是关于提高“一村一幼”辅导员工资水平问题。从2016年起,省级财政按照“平均每个行政村2名辅导员,每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安排省级劳务报酬补助。由于民族地区大多数县为深度贫困县,依靠地方财力增加辅导员劳务报酬难度较大,我们已经积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向国家、省就此情况进行了反应,恳请上级给予协调解决,提高辅导员劳务报酬。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地方,在省财政经费补助的基础上,建立“一村一幼”辅导员工资水平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确定辅导员的薪酬待遇,及时足额支付,要求各地按规定为辅导员购买社会保险。

二是关于“一村一幼”辅导员培训问题。2017年,省委出台《关于实施深度贫困县人才振兴工程的意见》(川委厅〔2017〕66号),明确在深度贫困县实施“一村一幼”辅导员能力提升培训项目。从2018年起至2020年,省级财政将安排8400万元专项资金,委托省内师范院校和高职院校通过集中系统培训和跟岗学习等形式,对45个深度贫困县“一村一幼”幼教点所有在职双语辅导员分期分批进行全员轮训,帮助双语辅导员提升普通话水平和保教能力,提高村级幼教点保教保育和管理水平。2018年已培训辅导员5000名(甘孜州1000名)。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组织实施好“一村一幼”辅导员的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加强督促指导,按期完成2019年19所省内高校对剩余9000名(甘孜州3780名)辅导员的全员轮训工作。

感谢您们对我省学前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教育厅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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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垚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