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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对政协四川省第十二届第四次会议第0391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四川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21-10-13 11:29 来源:教育厅 分享:

川教办案〔2021〕117号

四川省教育厅

关于对政协四川省第十二届第四次会议

第0391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周利委员: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现就您提出的《健全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保障机制的建议》(第0391号)答复如下。

我省高度重视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建设工作,积极构建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保障机制。一是加强培训培养。2018-2020年,在“国培”“省培”项目文件中,明确将师德教育、心理健康、信息技术作为教师培训内容之一,纳入培训全过程。并连续三年在“国培计划”中专项设置“紧缺领域省级骨干教师-心理健康学科专项培训”项目。二是切实减负减压。2020年9月,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为中小学教师减负16项。10月,教育厅、人社厅联合修订出台《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调整了论文科研要求,从原来把论文课题作为教师职称评审必要前提条件的“硬指标”,转变为给教师提供多个“自选项”;实行教师分类评价,在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等建立中小学教师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制度,对农村和“四大片区”学校教师,重点评价其师德表现、教学水平和育人业绩,着力破除“五唯”顽疾。三是着力关心关爱。建立四川省教书育人名师、中小学名校长、名班主任、高校名辅导员,特级教师,天府名师等教师表彰奖励荣誉体系,新评审“四名”人员近1000人;支持推动义务教育教师周转房、保障房建设,首次将“启动义务教育教师‘安身工程’‘安心工程’”写入省政府工作报告,解决教师后顾之忧;开展专项督导,基本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目标。

今年,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把督促指导各地严格落实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纳入《2021年工作要点》,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实行减负情况按季报送制度,对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实行台账管理,目前正提请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规格,加大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力度。同时,在2021年教师“国培计划”项目中,专门规划省级心理健康(家庭教育)骨干人员培训项目,拟培训427人次;现正开展新一轮特级教师评选,拟评选特级教师400名;正建设四川省教师专业发展数字资源平台,将尽快上线一批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等在线通识性课程资源,为教师在线自主学习提供支撑。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教师关心关爱力度,努力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入水平随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同步调整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将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按照规定配齐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努力建设一支以专职教师为骨干、兼职教师为补充,专兼结合、素质良好的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将把师生心理健康教育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并持续推动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充分保障中小学教师合法权益,着力多措并举,努力健全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保障机制。

再次感谢您的建议意见。

四川省教育厅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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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