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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对省政协第十二届第四次会议第0439号提案答复的函

[四川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21-10-13 11:30 来源:教育厅 分享:

川教办案〔2021〕123号

四川省教育厅对省政协第十二届第四次会议

第0439号提案答复的函

孙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公办幼儿园教师教师编制的建议》(第0439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核定幼儿教师专项编制问题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各地采取多种措施大力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建、改扩建了一大批幼儿园,同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一是明确教职工配备标准。2011年省委编委决定,在国家出台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前,由各市(州)暂按略高于国家规定的城市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结合本地实际核定所属公办幼儿园(学前班)教师编制。2015年,教育厅、省委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通知》,明确要求“企事业单位办、集体办和民办幼儿园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的通知》所规定的标准配备教职工。在国家和省出台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前,各市(州)暂参照或按略高于国家规定的城市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结合本地实际核定所属公办幼儿园(学前班)教师编制。若因编制不足、保教人员满足教育教学确有困难的地区,应积极通过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公办幼儿园教师不足的问题”。二是鼓励多途径解决幼儿师资不足。根据中央关于各地事业编制以2012年底数据为基数实行总量控制,只减不增的要求,已不能通过增量来解决幼儿园教师编制问题。为此,各地采取了多种方式解决编制不足问题,有的在本级事业编制总量内,为幼儿园调剂增加了部分编制;有的从省上核定的本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中调剂解决了部分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同时,中小学附设幼儿园也从本校教职工编制中调剂了部分,用于补充幼儿园师资力量。考虑到国家对编制总量控制要求和幼儿教师年轻化的工作需要,我们鼓励各地积极创新事业编制管理,充分整合资源、优化配置,统筹调剂使用编制资源,通过编制保障加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逐步解决公办幼儿园师资问题。

二、关于呼吁中央财政加大向西部地区转移支付支持力度问题

近年来,各级政府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把学前教育发展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2017年启动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以来,各地切实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多举措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不断推动全省学前教育事业普惠发展。一是建立激励奖补机制。按照“中省统筹、公民并举、激励约束、突出重点、注重绩效”的原则,2017年制定出台《关于建立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激励奖补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川财教〔2017〕174号),强化中省资金统筹,全面落实“投入+绩效”和公民办幼儿园协调发展的学前教育发展激励奖补机制。二是健全完善基本保障制度。2019年,财政厅、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和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川财教〔2019〕208号),从2020年起,将我省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基础标准由每生每年不低于50元提高至每生每年不低于500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标准参照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执行,确有困难的地区可延长至2022年。据统计,2017-2020年,省级财政已累计下达资阳市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2257万元,支持当地积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三、关于提高幼儿教师待遇问题

我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把落实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列入全省重点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教师的各项工资政策规定,近年来幼儿教师工资待遇随经济社会发展不断稳步增长。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先后出台《关于印发<四川省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系列文件,明确要求各地健全幼儿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调整优化财政教育经费支出结构,优先保障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发放。二是狠抓政策落实。严格执行幼儿教师基本工资标准提高10%、聘用到县乡公办幼儿园的大学生提前转正定级和高定薪级工资、乡镇工作补贴(人均不低于200元/月)、农村学校教师补贴(绩效工资中单设项目)、“四大片区”贫困县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等倾斜政策,并随公务员津贴补贴调整同步同幅度提高幼儿教师绩效工资水平,在向公务员普遍发放奖励性补贴时及时统筹考虑幼儿教师。

四、关于加快公办园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问题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学前教育重大决策部署,大力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推进城乡公办园建设,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2017年以来,全省投入资金240多亿元,建设城乡公办园3712所。同时,教育厅等七部门出台《四川省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对小区配套园规划、建设、移交、使用等各环节作出明确规定。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园专项治理,全省共治理整改小区配套园872所,有效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到2020年全省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4.8%、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2.22%。

下一步,根据近年来各地在学前教育中反映出来的现实需求,我厅将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加强与机构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在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开展学前教育教职工编制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并积极主动向中央有关部委请示汇报,在国家未出台相关标准前,从机构编制政策方面争取上级的指导和支持;会同财政等部门积极争取中央对我省学前教育的投入力度,强化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统筹,继续贯彻落实激励奖补机制精神,根据资阳市学前教育投入、成效等情况予以奖补,并适时加大对资阳等财力薄弱地区的倾斜力度;同时,切实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指导各地根据人口流动变化、城镇化进程、乡村振兴等因素规划幼儿园布局,科学编制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幼儿园建设项目,补齐普惠性资源短板,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园建设管理,巩固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成果,加快推进全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

四川省教育厅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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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