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教基二〔2011〕4号)精神,推进我省中小学书法教育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教基二〔2013〕1号)和义务教育语文、美术《课程标准》(2011年版),结合我省中小学书法教育实际,四川省教育厅组织研制了《四川省初中书法教育指南(征求意见稿)》, 现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6年8月5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书面信函邮寄至: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26号四川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邮政编码:610041)。
(二)电子邮件发送至:SC86113095@163.com。
附件:四川省初中书法教育指南(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教育厅
2016年7月29 日
附件:四川省初中书法教育指南(征求意见稿).docx (27.87k)[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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