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督导条例》已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计划。根据工作安排,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会同教育厅起草了《四川省教育督导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为增强立法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17年10月28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寄至:成都市锦江区中南大街1号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办公室(邮政编码:610041)。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scrdjkww@163.com。
三、通过四川人大网在线提交。
附件:《四川省教育督导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
2017年9月29日
附件:四川省教育督导条例(草案).docx (28.73k)[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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