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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四川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18-07-02 14:04 来源: 分享:

       为贯彻落实中组部、人社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人社部发〔2017〕85号),进一步促进选择到基层工作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更好更快成长成才、发挥更大作用,稳定、充实、优化基层农村特别是艰苦边远地区青年人才队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牵头起草了《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欢迎社会公众和单位积极提供修改建议和意见,并于7月10日前反馈。 

  联系人:曹 鹏 

  电 话:028-86751483(传真) 

  地 址:成都市陕西街54号(邮编:610041) 

  邮 箱:1826756010@qq.com。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7月2日



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是党和国家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培养可靠接班人的政治高度作出的战略决策。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有利于推动基层地区从注重“招来人”向更注重“留住人”、“用好人”转变,有利于促进选择基层的高校毕业生更好更快成长成才、发挥更大作用,有利于进一步强化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工作的正确导向。为深入贯彻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准确把握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突出党管人才原则,深度对接省委省政府人才强省、就业优先战略和深度贫困地区人才振兴工程,紧贴基层发展所需,遵循高校毕业生成长规律,进一步转变观念、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分类施策,统筹推进能力素质培育、岗位成才锻炼、职业发展支持、成长环境营造、服务体系建设、后备人才打造“六项具体计划”,不断提升基层高校毕业生队伍整体素质,着力解决不安心、不熟悉、不适应问题,为基层、农村尤其艰苦边远地区与全国全省同步小康、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全员覆盖与重点突出结合。计划主要面向以各种形式在全省乡镇、贫困县(市、区)、民族地区(指甘孜、阿坝、凉山州各县市及其他民族自治县、少数民族待遇县)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同时,紧贴基层事业发展所需,重点加大急需紧缺的专业性、实用性人才培养力度。

  ——服务基层与培养人才结合。着眼实现服务基层发展与促进人才成长互动融合,引导和支持高校毕业生立足基层实践锻炼,努力成为基层需要、基层适用的高素质人才。

  ——外部激励与内生动力结合。积极改善优化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的外部环境,同时通过政策扶持、服务关爱、激励示范等,增强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内在动力、活力和能力。

  ——项目引领与跟踪培养结合。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相关基层服务项目,更好发挥短期示范引领效应,同时完善基层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全链条式培养体系,提出长期、稳定的扶持支持。

  (三)主要目标

  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进一步优化高校毕业生立足基层成长、服务基层成才的体制机制,改善基层农村特别是艰苦边远地区育人、用人、留人环境,着力打造一支来源广泛、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基层青年人才队伍。通过建立分层次、多渠道的基层优秀青年后备人才选拔体系,有计划、有重点地遴选一批具有坚定政治信念、现代管理理念和管理能力的基层管理人才,一批具有钻研精神、专业知识水准和实践经验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一批具有创新精神、市场意识和经营管理能力的基层创新创业人才。

  二、统筹实施“六项具体计划”

  (一)能力素质培育计划

  1.分类培训全覆盖。完善基层高校毕业生多层次、多元化培训体系,不断提高针对性、实效性。基层公务员高校毕业生,落实公务员培训有关规定,作为“双基”公务员培训重点,统筹纳入各级各类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为年轻普通干部提供更多机会,确保每人每年参加培训累计不少于12天或90学时。基层事业单位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应根据不同岗位要求,编制培训计划,实施分级分类培训。基层专业技术高校毕业生,重点落实继续教育有关规定,鼓励行业部门实施基层人才专项培训计划。各地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应安排一定比例班次或人次专门面向基层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规范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省级示范培训,择优纳入相关行业部门专业培训。基层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支持其参加各类创新创业、职业技能培训等,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相关补贴。各地结合产业特点、资源禀赋,加强就业创业师资队伍建设,统筹教学资源,开发精品课程。

  2.推进优质培训资源向基层延伸。与高校毕业生相关的各类培训项目、培训经费要向基层倾斜。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重点突出城乡统筹、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内容,面向基层公务员高校毕业生开设专门课程。充分利用各类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扩大开放性办学,组织送教下基层,加大基层实用人才培养力度。鼓励高校和基层用人单位合作开展订单定向人才培训。各级各类对口支援、服务基层项目,要把帮扶指导基层高校毕业生作为重要任务。各地各部门要依托现有场地资源、利用互联网技术,搭建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平台,推动基层高校毕业生学习交流。支持各类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孵化载体和经认定的创业指导专家为基层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相关补贴。

  3.建立健全导师结对培养帮扶制度。以基层重要领域、重点专业、重大项目优秀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由单位负责同志或业务带头人实施“一对一”传帮带,放在校长助理、所长助理、专家助理、总经理助理等重要岗位上进行锻炼培养。推动国家、省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高层次人才与基层高校毕业生建立结对培养关系,指导其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攻关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推广等,吸纳参与导师科研项目,导师培养成果可视同基层工作业绩,在高层次人才推荐选拔、表彰推优、专家休假疗养方面优先考虑。

  4.加大开放式培养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选送扎根基层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境外、国外、省外及省内发达地区考察交流、进修学习等,不断健全短期培训和长期培养、国内培养和国际交流相结合的开放式培养体系。

  5.保障基层高校毕业生培训权益。用人单位要保障基层高校毕业生参加学习、培训期间的各项待遇,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经费支持。支持其通过在职教育提高学历层次,对完成课程、考核合格并取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证书的,按规定报销一定比例学费。基层国有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安排专项支出,用于新进高校毕业生在职培训。

  (二)岗位成才锻炼计划

  6.强化岗位实践。坚持人岗相适、用当其时、人尽其才。积极搭建工作平台,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将基层高校毕业生放在重要岗位上压担子、给台阶、多锻炼,支持他们承担或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重点任务以及各类创新项目、技术攻关等,鼓励他们放手工作、干事创业、主动作为,在艰苦复杂的环境和丰富的基层实践中锻炼成长。选调生一般安排到县、乡镇工作,录用后到村任职两年时间,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职责,按大学生村官管理,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要在提高招募精准性、人岗相适性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职责、严格考核,敢于让其参与重点工作和大项任务,上级单位或部门原则上不得借用。

  7.实施换岗锻炼。对综合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基层高校毕业生,市(州)要有针对性地安排跨地区、跨条块、跨领域多岗位锻炼,适当提高基层公务员高校毕业生交流锻炼、驻村帮扶等比例,定期选派优秀基层高校毕业生中的业务骨干到上级单位、知名企业或发达地区挂职锻炼、跟班学习等。

  8.鼓励在职创新创业。全面落实好支持高校毕业生在贫困地区创业以及到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基层中小企业就业等相关扶持政策。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在所承担的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省级各类科技计划等重大重点项目中,可吸纳优秀基层高校毕业生参与。创新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健全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知识产权、技术等作为资本参股的措施。支持基层专业技术高校毕业生利用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创办领办科技企业,参与科技攻关项目、农业现代化建设、科技脱贫攻坚、新兴业态自主创业兴业等。支持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在服务地自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网络创业等。

  (三)职业发展支持计划

  9.强化基层导向。加大从优秀基层公务员以及“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力度,对长期在条件特别艰苦基层地区工作、素质优秀、业绩突出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尤其在脱贫攻坚、维稳处突、乡村振兴一线干出实绩、群众公认的,优先提拔重用。基层优秀的专业技术高校毕业生,可在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人才项目选拔、出国深造、参加进修学习和学术会议等方面予以优先。推广中小学教师、卫生等重点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晋升高级职称须有1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做法。对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优秀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到基层重点领域就业创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或到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鼓励国有企业加大向基层一线的选人用人倾斜力度,支持各类基层企业优先提拔使用优秀高校毕业生。

  10.拓宽发展空间。持续贯彻好县以下机关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全面落实我省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等政策,进一步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定条件,提高履行岗位职责实践能力、工作业绩、工作年限等要素权重,鼓励有条件地区和部门试行申报职称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结果,建立实施“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制度,所获资格在本县范围内有效。认真落实适当提高基层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政策,对高层次人才或基层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通过特设岗位引进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11.推动有序流动。继续执行省级机关除特殊职位外全部招录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人员、市州机关大量招录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政策。县及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可确定一定比例面向乡镇在职工作人员招聘。鼓励艰苦边远地区、民族地区尤其是深度贫困县结合实施本土人才回引、归巢创业工程等,通过国家、我省相关特殊政策招引本土高校毕业生返回当地服务工作。加大基层服务项目政策协调力度,落实升学扶持、就业创业等政策,组织专场招聘,加强职业指导、介绍,拓宽后续发展出路,服务期满留在基层工作的,及时纳入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跟踪培养。对在条件特别艰苦乡镇工作年限长、业绩突出的,市(州)、区(县)适时组织交流、轮岗到上级单位或条件较好乡镇。

  (四)成长环境营造计划

  12.提高福利待遇。严格执行新录用到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高定级别工资档次或薪级工资政策,按规定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工作补贴、高海拔地区折算工龄补贴、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等相关待遇,符合条件的予以学费补偿和助学贷偿。

  13.改善工作条件。将基层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人才政策扶持范围,符合条件的提供住房、医疗、子女就读、落户、职称申报等方面配套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统建人才公寓、周转房等,认真实施随迁子女落户、入学升学政策,放宽本市(州)范围内子女异地入学就读条件,对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紧缺专业(行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给予专项安家补助。

  14.维护合法权益。各类基层用人单位招用高校毕业生,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全员参加社会保险、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妥善解决吃饭、看病、住宿等问题。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在职称评定、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15.强化奖励激励。逐步建立健全基层高校毕业生表彰奖励体系,形成分层次、分类别的基层优秀青年人才评选奖励机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适时评选表彰一批基层优秀青年人才。各级各类人才表彰奖励项目适当向基层高校毕业生倾斜。基层单位对长期服务基层、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高校毕业生优先予以奖励。

  (五)服务体系建设计划

  16.加强政治领导和引导。各级党组织要多从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关爱基层高校毕业生,严格教育管理,强化纪律约束,注重激励关怀,进一步加强对非党员优秀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引,使其在基层切实体会党的关怀关爱,沿着正确方面健康成长。

  17.建立联系服务机制。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座谈交流、走访慰问等活动,关注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或特殊岗位上工作的基层高校毕业生,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及时回应诉求、解疑释惑,加强思想、心理疏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特别困难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县级以下党委政府要定期召开座谈慰问会,主要领导要带队走访慰问基层高校毕业生。基层用人单位要立足自身资源,加大对高校毕业生的政策倾斜和照顾。

  18.优化公共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推进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向基层延伸,加快在有条件的基层地区建设一批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农业科技园区、创业孵化基地等。各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机构和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要进一步打破人才流动中户籍、地域、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制约,重点面向基层高校毕业生实施创业项目推介、创业指导、跟踪扶持等公共创业服务,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和扶持政策。对创新创业的优秀代表,公共人才服务机构要建立台账管理、加强跟踪联系。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财政出资引导社会资金投入,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股权投资、融资担保等服务。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及各类社会组织帮扶大学生创新创业的作用,创造更多机会增强基层高校毕业生成就感、归属感。

  (六)后备人才打造计划

  19.健全后备人才选拔体系。国家基层成长计划后备人才库建成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以毕业8年内、不满30岁的优秀基层高校毕业生为主(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岁),每年遴选1000人左右,建立我省后备人才库。根据国家后备人才遴选办法,分行业、分类别细化入库标准及管理、评价、使用等配套办法。市(州)结合实际建立本地后备人才库。

  20.加大后备人才跟踪培养。综合采取理论学习、实践锻炼、国情考察、对外交流等多种方式,加大入库后备人才跟踪培养力度。各地组织集中培训符合条件的,可采取整建制购买培训项目等方式由就业补助资金按规定予以支持。各级财政部门应统筹使用现有经费渠道,为入库后备人才提供适当的培训经费补助。

  21.突出后备人才优先使用。各地组织、人社部门要将基层成长计划后备人才纳入本地青年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统筹衔接,协调推进,加强支持。省、市两级机关对下公开遴选公务员或调整选配县、乡(镇)领导班子,上级事业单位选拔干部人才、同级单位岗位职务(等级)晋升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以及国有企业选拔中层管理人员,要把入库后备人才作为重点人选予以优先。

  三、切实加强组织保障

  (一)强化工作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提高思想认识,把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作为人才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强化领导,强力推动。省、市(州)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协作机制,统筹各方资源,合力推动落实。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履行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强化政策研究、组织计划、建章立制、统筹协调等工作责任,牵头建好管好本级后备人才库;财政部门要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经费保障工作,综合利用相关资金,积极支持基层高校毕业生培养培训、项目资助、事业发展等;组织、教育、卫生、农业、文化、共青团等要发挥职能优势,加强对口指导及支持,细化任务指标,创新方法举措,关心关注本行业基层高校毕业生成长。

  (二)强化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要把督促检查作为推动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落实的重要手段,自上而下建立工作机制,分行业完善评估标准,定期组织效果评估及督导检查,全程跟踪问效。对计划实施中遇到的政策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妥善研究解决,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法。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一次自查总结,并报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市(州)适时开展重点抽查,总结经验、通报问题,对落实推进不力的,将及时纠正并依纪追责。

  (三)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及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媒体,广泛宣传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宣传各地各部门促进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的政策措施及经验做法,宣传高校毕业生基层成才的先进典型,形成重视、尊重、关心、支持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的舆论导向和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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