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3〕5号)要求,现将我厅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和自评表公开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2.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报送四川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转移支付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的函
附件3.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报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转移支付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的函
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3〕5号)要求,现将我厅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和自评表公开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2.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报送四川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转移支付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的函
附件3.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报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转移支付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的函
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3〕5号)要求,现将我厅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和自评表公开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2.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报送四川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转移支付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的函
附件3.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报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转移支付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