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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新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院长公告

[四川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25-11-10 15:38 来源: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分享: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广安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校,是四川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四川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四川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学校坐落于我国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的家乡——广安,共有滨江、岳池、前锋、奎阁四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400余亩,总建筑面积45万余平方米。学校设有师范学院、智能制造与汽车工程学院、新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开设有39个高职专业,有师资队伍900余人,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3000余人。学校先后建成教育部骨干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工信部产教融合专业,教育部生产性实训基地、工信部工业互联网产业人才基地,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国家级“能者为师”特色课程等。

为提高学校综合实力,适应学校发展及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院长。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新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院长1名。

新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设有应用化工技术、材料工程技术、化工智能制造技术、分析检验技术专业4个专业,现有教职工30余人,其中博士6人,硕博士率达90%。学院建有四川省市域产教联合体、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全国石油化工行业职业能力评价基地、全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四川省集训中心、广安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广安高分子新材料重点实验室等。近年来,承担省科技厅重点研发项目3项、省厅级课题20余项,授权专利2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学生获得国省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30余项。

二、基本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统筹协调能力。

3.同时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时具有硕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具有良好的职业教育政策研究能力、统筹推进“双高计划”建设和落实教育教学质量控制能力;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经历和职教行业资源;精通高职院校人才培养体系设计与质量提升;具有较强的产教协同创新和校企资源整合能力;擅长专业、学科规划与战略布局;带领团队曾获得国省重大教育教学建设成果。

5.具有高校材料工程学院或化工学院等相关学院副院长3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或上述相关学院院长管理工作经历。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8.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方式

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方式,聘用人员在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

四、政策待遇

(一)占用事业单位编制

(二)经济待遇

1.基本年薪:45万元人民币(税前)。 

2.个人科研应得酬劳、科研奖励、各类教学成果奖励、社会服务奖励等按学校相关规定领取,不包括在基本年薪中。

3.符合《中共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修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服务及考核办法〉通知》(广职委发〔2025〕23号)人才类别,完成高层次人才相应考核指标,安家补助、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等其他待遇同等享受。

(三)其他

高层次人才配偶,符合中、省、市人事调配政策和规定,学校协调办理其调动事宜;无正式工作的,学校协调解决工作。

五、管理考核

考核分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指标,双方协商后由合同约定。聘期考核优秀人员,可以续聘。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

1.网上报名。应聘者登录“小平故里先锋”网站http://www.gadj.gov.cn、广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gavtc.cn,认真阅读本公告。下载表格并准确填写《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新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院长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填好的《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新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院长报名登记表》(1寸免冠彩色近照扫描在表上)、个人承诺书、扫描后的相关岗位需求佐证材料(含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等)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guangzygccrc@163.com。

2.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相关岗位需求佐证材料(含身份证原件、学位证、毕业证、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等),1寸免冠近照2张,提交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并填写《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新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院长报名登记表》、个人承诺书各2份。报名地点:中共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组织部(广安市广安区滨江东路98号春晖楼315室)。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名者提交的信息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三)面试洽谈。学校组织面试专家组与初审合格者进行面试。面试人员须在参加面试前如实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重要科技成果或学术成果材料、获得的重要奖励和荣誉证书等资料)。

(四)体检考察。面试通过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通知发布后至本次招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考察按照公务员招考标准进行。

(五)考察内容。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考察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以及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信度和职位匹配情况。考察中一旦发现有不适宜从事该职位工作的情形,一律不予聘用。

(六)人选确定。根据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情况,经学校党委会审议确定拟聘用人选,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广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办理相关手续。

七、组织管理

本次招聘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学校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八、咨询和解释

本公告及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学校组织部负责解释。如有其他变动,以电话通知或以“广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咨询电话:0826-2256103、13730697309(何老师)

附件:1.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新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院长需求表

      2.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新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院长报名登记表

      3.个人承诺书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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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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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新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院长公告

2025-11-10 15:38 来源: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广安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校,是四川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四川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四川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学校坐落于我国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的家乡——广安,共有滨江、岳池、前锋、奎阁四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400余亩,总建筑面积45万余平方米。学校设有师范学院、智能制造与汽车工程学院、新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开设有39个高职专业,有师资队伍900余人,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3000余人。学校先后建成教育部骨干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工信部产教融合专业,教育部生产性实训基地、工信部工业互联网产业人才基地,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国家级“能者为师”特色课程等。

为提高学校综合实力,适应学校发展及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院长。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新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院长1名。

新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设有应用化工技术、材料工程技术、化工智能制造技术、分析检验技术专业4个专业,现有教职工30余人,其中博士6人,硕博士率达90%。学院建有四川省市域产教联合体、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全国石油化工行业职业能力评价基地、全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四川省集训中心、广安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广安高分子新材料重点实验室等。近年来,承担省科技厅重点研发项目3项、省厅级课题20余项,授权专利2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学生获得国省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30余项。

二、基本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统筹协调能力。

3.同时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时具有硕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具有良好的职业教育政策研究能力、统筹推进“双高计划”建设和落实教育教学质量控制能力;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经历和职教行业资源;精通高职院校人才培养体系设计与质量提升;具有较强的产教协同创新和校企资源整合能力;擅长专业、学科规划与战略布局;带领团队曾获得国省重大教育教学建设成果。

5.具有高校材料工程学院或化工学院等相关学院副院长3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或上述相关学院院长管理工作经历。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8.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方式

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方式,聘用人员在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

四、政策待遇

(一)占用事业单位编制

(二)经济待遇

1.基本年薪:45万元人民币(税前)。 

2.个人科研应得酬劳、科研奖励、各类教学成果奖励、社会服务奖励等按学校相关规定领取,不包括在基本年薪中。

3.符合《中共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修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服务及考核办法〉通知》(广职委发〔2025〕23号)人才类别,完成高层次人才相应考核指标,安家补助、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等其他待遇同等享受。

(三)其他

高层次人才配偶,符合中、省、市人事调配政策和规定,学校协调办理其调动事宜;无正式工作的,学校协调解决工作。

五、管理考核

考核分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指标,双方协商后由合同约定。聘期考核优秀人员,可以续聘。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

1.网上报名。应聘者登录“小平故里先锋”网站http://www.gadj.gov.cn、广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gavtc.cn,认真阅读本公告。下载表格并准确填写《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新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院长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填好的《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新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院长报名登记表》(1寸免冠彩色近照扫描在表上)、个人承诺书、扫描后的相关岗位需求佐证材料(含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等)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guangzygccrc@163.com。

2.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相关岗位需求佐证材料(含身份证原件、学位证、毕业证、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等),1寸免冠近照2张,提交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并填写《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新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院长报名登记表》、个人承诺书各2份。报名地点:中共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组织部(广安市广安区滨江东路98号春晖楼315室)。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名者提交的信息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三)面试洽谈。学校组织面试专家组与初审合格者进行面试。面试人员须在参加面试前如实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重要科技成果或学术成果材料、获得的重要奖励和荣誉证书等资料)。

(四)体检考察。面试通过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通知发布后至本次招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考察按照公务员招考标准进行。

(五)考察内容。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考察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以及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信度和职位匹配情况。考察中一旦发现有不适宜从事该职位工作的情形,一律不予聘用。

(六)人选确定。根据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情况,经学校党委会审议确定拟聘用人选,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广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办理相关手续。

七、组织管理

本次招聘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学校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八、咨询和解释

本公告及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学校组织部负责解释。如有其他变动,以电话通知或以“广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咨询电话:0826-2256103、13730697309(何老师)

附件:1.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新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院长需求表

      2.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新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院长报名登记表

      3.个人承诺书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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