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示范性特色学校创建的通知》,经各地各校推荐、专家评审,拟向教育部推荐22所学校申报创建语言文字推广应用类全国示范性特色学校。现将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10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8-86128201;邮箱:scywb86111037@163.com。
附件:
“创建语言文字推广应用类全国示范性特色学校”拟推荐名单
四川省教育厅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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