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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医学院2025年6月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笔试查分结果及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告

[四川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25-06-13 09:50 来源:成都医学院 分享:
   

根据《成都医学院2025年6月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公告》,现将笔试查分结果及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原则

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地点: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行政楼510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一)请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本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其中,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成都医学院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由我单位邀请第三方进行专业认定(认定费用由报考者承担),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原件;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我单位根据国家专业目录、有关专业变更文件和有关部门单位的有效证明进行审查认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资格审查中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由成都医学院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三)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成都医学院发放《面试通知书》。请按《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面试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

咨询电话:028-62739221。

附件:成都医学院2025年06月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笔试查分结果及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成都医学院人事处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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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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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医学院2025年6月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笔试查分结果及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告

2025-06-13 09:50 来源:成都医学院

根据《成都医学院2025年6月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公告》,现将笔试查分结果及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原则

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地点: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行政楼510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一)请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本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其中,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成都医学院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由我单位邀请第三方进行专业认定(认定费用由报考者承担),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原件;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我单位根据国家专业目录、有关专业变更文件和有关部门单位的有效证明进行审查认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资格审查中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由成都医学院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三)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成都医学院发放《面试通知书》。请按《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面试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

咨询电话:028-62739221。

附件:成都医学院2025年06月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笔试查分结果及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成都医学院人事处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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