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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6年四川省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26-05-29 15:05 来源:四川省教育厅 分享: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教育数字化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川教函〔2025〕82号)要求,根据《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2026年全国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三十届教师活动)的通知》(教技资〔2026〕18号)安排,经研究,决定举办2026年四川省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由教育厅主办,设立活动组委会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活动组委会由教育厅基础教育处、高等教育处、职业教育处、教育信息化处、教师工作处等组成;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四川省教育信息化与大数据中心(四川省电化教育馆),负责活动日常组织。

二、活动内容及要求

本次活动设常规项目、特色项目及其他专项,教师自愿择项参与,同一作品不得跨项目重复申报。

(一)常规项目。具体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2026年四川省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指南(常规项目)》(附件1)。

(二)特色项目。具体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2026年四川省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指南(特色项目)》(附件2)。

(三)其他专项。基础教育专项、职业教育专项、高等教育专项、教育技术论文专项、教师研修专项、科学教育专项,相关实施细则可登录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官网(https://www.ncet.edu.cn/zhuzhan/sytztg/20260417/6750.html)或央馆活动专用平台(https://huodong.ncet.edu.cn/hd/dndsteacher)查阅下载。其中教育技术论文专项、教师研修专项、科学教育专项分配名额及报送方式详见《2026年四川省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指南(常规项目)》(附件1)。

三、评审及奖项设置

活动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常规项目和特色项目作品进行评审,按基础教育组、职业教育组、高等教育组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并择优推荐作品参加2026年全省、全国现场展示交流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根据各参与单位宣传、组织工作以及获奖等情况,遴选出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组织者若干。优秀组织者在优秀组织单位中产生。

请各参与单位认真研读活动指南,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组织广大教师积极参与,严格按照活动指南要求,规范开展作品评审、遴选推荐及汇总报送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相关活动组织单位于2026年6月5日前,将《2026年四川省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联系人信息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594169763@qq.com,邮件主题统一标注“2026教师活动联系人”,联系人须为活动专职经办人员。

(二)常规项目、特色项目、教育技术论文专项作品及相关资料通过省级平台提交,上传时间及地址详见活动指南,活动账户信息、操作手册另行通知。参与单位需对报送信息和作品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玥、商诗薇,联系电话:028-86721266。

附件:1.2026年四川省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指南(常规项目)

      2.2026年四川省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特色项目)

      3.2026年四川省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联系人信息表

      4.教师研修专项市(州)推荐作品汇总表

四川省教育厅

2026年5月29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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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6年四川省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

2026-05-29 15:05 来源:四川省教育厅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教育数字化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川教函〔2025〕82号)要求,根据《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2026年全国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三十届教师活动)的通知》(教技资〔2026〕18号)安排,经研究,决定举办2026年四川省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由教育厅主办,设立活动组委会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活动组委会由教育厅基础教育处、高等教育处、职业教育处、教育信息化处、教师工作处等组成;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四川省教育信息化与大数据中心(四川省电化教育馆),负责活动日常组织。

二、活动内容及要求

本次活动设常规项目、特色项目及其他专项,教师自愿择项参与,同一作品不得跨项目重复申报。

(一)常规项目。具体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2026年四川省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指南(常规项目)》(附件1)。

(二)特色项目。具体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2026年四川省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指南(特色项目)》(附件2)。

(三)其他专项。基础教育专项、职业教育专项、高等教育专项、教育技术论文专项、教师研修专项、科学教育专项,相关实施细则可登录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官网(https://www.ncet.edu.cn/zhuzhan/sytztg/20260417/6750.html)或央馆活动专用平台(https://huodong.ncet.edu.cn/hd/dndsteacher)查阅下载。其中教育技术论文专项、教师研修专项、科学教育专项分配名额及报送方式详见《2026年四川省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指南(常规项目)》(附件1)。

三、评审及奖项设置

活动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常规项目和特色项目作品进行评审,按基础教育组、职业教育组、高等教育组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并择优推荐作品参加2026年全省、全国现场展示交流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根据各参与单位宣传、组织工作以及获奖等情况,遴选出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组织者若干。优秀组织者在优秀组织单位中产生。

请各参与单位认真研读活动指南,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组织广大教师积极参与,严格按照活动指南要求,规范开展作品评审、遴选推荐及汇总报送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相关活动组织单位于2026年6月5日前,将《2026年四川省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联系人信息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594169763@qq.com,邮件主题统一标注“2026教师活动联系人”,联系人须为活动专职经办人员。

(二)常规项目、特色项目、教育技术论文专项作品及相关资料通过省级平台提交,上传时间及地址详见活动指南,活动账户信息、操作手册另行通知。参与单位需对报送信息和作品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玥、商诗薇,联系电话:028-86721266。

附件:1.2026年四川省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指南(常规项目)

      2.2026年四川省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特色项目)

      3.2026年四川省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联系人信息表

      4.教师研修专项市(州)推荐作品汇总表

四川省教育厅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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