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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民族教育中央补助经费双语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1〕646号)

[四川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11-11-14 19:37 来源: 分享:

川教函〔2011646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

民族教育中央补助经费双语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甘孜、阿坝、凉山三州教育局,有关高校:

为认真做好2011年度民族教育中央补助经费双语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现就2011年度民族教育中央补助经费双语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目标任务

(一)培训对象

甘孜、阿坝、凉山三州双语及寄宿制学校校长、教务主任及总务主任;一、二类模式学校中小学骨干教师;一、二类模式学校高中理、化、生、史、地、政学科教师。

(二)培训项目及任务

结合我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实际,并报教育部和财政部审批同意,2011年度我省民族教育中央补助经费双语骨干教师培训共安排了6个培训项目,计划培训1400名学校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其中:

1、双语及寄宿制学校校长培训项目350名:小学200名,初中100名,高中50名;

2、双语及寄宿制学校教务主任培训项目350名:小学200名,初中100名,高中50名;

3、双语及寄宿制学校总务主任培训项目350名:小学200名,初中100名,高中50名;

4、中小学骨干教师跟岗培训项目150名:小学70名,初中40名,高中40名;

5、高中理、化、生骨干教师培训项目100名;

6、高中史、地、政骨干教师培训项目100名。

二、各州送培任务

甘孜、阿坝、凉山三州各培训项目的送培任务分别为:

1、双语及寄宿制学校校长培训项目:

甘孜州:小学50名,初中30名,高中10名;

阿坝州:小学50名,初中30名,高中10名;

凉山州:小学100名,初中40名,高中30名。

2、双语及寄宿制学校教务主任培训项目:

甘孜州:小学50名,初中30名,高中10名;

阿坝州:小学50名,初中30名,高中10名;

凉山州:小学100名,初中40名,高中30名。

3、双语及寄宿制学校总务主任培训项目:

甘孜州:小学50名,初中30名,高中10名;

阿坝州:小学50名,初中30名,高中10名;

凉山州:小学100名,初中40名,高中30名。

4、中小学骨干教师跟岗培训项目:

甘孜州:小学20名,初中10名,高中10名;

阿坝州:小学20名,初中10名,高中10名;

凉山州:小学30名,初中20名,高中20名。

5、高中理、化、生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甘孜州:物理9名,化学9名,生物8名;

阿坝州:物理9名,化学9名,生物8名;

凉山州:物理16名,化学16名,生物16名。

6、高中史、地、政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甘孜州:历史9名,地理9名,政治8名;

阿坝州:历史9名,地理9名,政治8名;

凉山州:历史16名,地理16名,政治16名。

三、承担培训任务的学校及任务

经资格审查和公开招标,决定由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四川教育学院、四川广播电视大学、乐山师范学院、成都学院6所学校,承担2011年度民族教育中央补助经费双语骨干教师培训工作。各学校的培训项目及任务安排如下:

1、双语及寄宿制学校校长培训项目:

西华师范大学:4个班200名(小学50名、初中100名、高中50名);

四川广播电视大学:3个班150名(小学)。

2、双语及寄宿制学校教务主任培训项目:

四川教育学院:4个班200名(小学);

西华师范大学:3个班150名(初中100名、高中50名)。

3、双语及寄宿制学校总务主任培训项目:

西华师范大学:4个班200名(小学);

四川教育学院:3个班150名(初中100名、高中50名)。

4、中小学骨干教师跟岗培训项目150名:

成都学院:小学70名;

四川师范大学:80名(初中50名、高中30名)。

5、高中理、化、生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乐山师范学院:2个班100名。

6、高中史、地、政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四川师范大学:2个班100名。

四、培训时间

2011年度我省民族教育中央补助经费双语骨干教师培训工作,将于201111月启动,20123月底完成,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由承担培训任务的学校另行通知。

五、培训经费

培训费、资料费、住宿费及生活补助费由省上统一支付。校长、教务主任、总务主任的往返交通费回单位报销;骨干教师的往返交通费按每学员200元的标准补助,不足部分由学员回单位报销。

六、有关要求

1、三州教育局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州参训对象的遴选、送培工作,并于1130前将各培训项目参训人员名单以电子版形式报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同时附本州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及联系方式。

2、各培训学校要根据招标专家组意见,修订、研制好具体培训方案,并于1120前将本单位所承担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含培训时间、地点、联系人方式)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报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联系人:胡银安  028-86111183 杨雪平 86115413邮箱:scjymjc@163.com

3、各培训学校要认真做好培训学员食、宿及实习基地的安排、准备工作,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

1四川省2011年度民族教育中央补助经费双语骨干教师培训学员送培登记表;

2、四川省2011年度民族教育中央补助经费双语骨干教师培训学员登记表。

(点击查看以上附件)

 

四川省教育厅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主题词:民族教育  教师培训  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11111日印发


附件:zwb20111114wj02.doc  (54.50k)[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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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章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