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教函〔2010〕688号
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小学幼儿园
安全工作2010年第3号预警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2010年第3号预警通知》(教基一厅[2010]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前期我厅相关文件要求一并贯彻落实,特别要注意抓好学校的冬季防火、防煤气中毒和宣传教育等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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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中小学 安全 预警 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0年11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