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教函〔2009〕355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9年度
四川省精品课程名单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精神,按照教育部2009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有关申报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09年度省级精品课程的申报、遴选工作。经各高校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我厅审定,决定批准本年度省级精品课程204门,现予公布(名单见附件)。
一、所有批准立项的省级精品课程均应按照规定上网,取消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向所有高校师生免费开放。
二、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课程后续建设,不断改善网络条件,更新和完善课程网上教学资源;要及时了解掌握课程教学内容的辐射效果,收集分析用户的反馈意见,统计课程网站的点击率,同时接受我厅组织的年度检查和随机抽查。
三、各高校要重视“质量工程”的组织实施,进一步巩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继续加大经费投入并给予政策支持,推进优质资源的建设与共享;要充分利用国家精品课程和省级的优质资源和建设经验,推进本校课程改革,把精品课程的建设、推广、应用、共享与教育创新结合起来,进一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四、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将省级精品课程内容用作商业目的活动。
四川省教育厅
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高校 精品课程 名单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