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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08年秋季普通高等院校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备案的通知(川教函〔2008〕637号)

[四川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08-11-20 20:41 来源: 分享:

 

 

川教函〔2008637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08年秋季普通高等院校

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备案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03]2号)精神,经四川省现代远程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评议,现将2008年秋季高等院校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在川备案意见公布如下(见附表),未予备案的,不得设点招生办学。

各有关院校应加强对在川校外学习中心的管理,及时将相关政策传达到各学习中心,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明确招生工作定位,严格按照规定确定招生专业,加强招生宣传工作管理,严格入学资格审查,规范招生录取工作。试点高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放弃或转移招生录取的职责和权利,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各校应加大教学各环节的保障和监控力度,规范办学行为,确保教学质量。

附表:2008年秋季普通高等院校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备案表

 

 

 

四川省教育厅

 二○○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远程教育   校外学习中心  备案  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8年11月13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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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章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