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教函[2007]511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四川省本科高校
特色专业名单的通知
各本科高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精神,切实加强我省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建设,着力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加快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满足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对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今年我省继续开展四川省本科高校特色专业(原名为“品牌专业”)建设工作。在各高校自评推荐的基础上,我厅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了严格评审,并对所有申报专业进行了集中答辩,评审结果已在网上进行了公示。现根据公示情况,经我厅审核,将四川省本科高校特色专业(含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予以公布。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去年由我厅审核公布的“省级品牌专业”,现统一命名为“省级特色专业”,在此一并公布。
二○○七年十月十六日
主题词:公布 特色 专业 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7年10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