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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242号提案的复函

[四川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23-07-22 15:36 来源:四川省教育厅 分享:

张雯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特殊教育学校毕业生就业的建议》(第1242号提案)收悉。经与省残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相关部门协商,现答复如下。

一、持续强化组织保障。2018年,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残联等七部门印发《四川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完善了我省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学生资助等政策举措,进一步增加了残疾人接受职业教育的机会。中职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就读公办学校可以享受中职免学费政策据实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民办学校参照执行)。符合条件的一、二年级残疾学生可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政策,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学生可继续申请建档立卡特别资助项目,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500元。全省各地残联广泛建立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教育资助制度,2022年全省对3万多名残疾人家庭学生进行教育资助,其中资助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及以上阶段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8200多名,为他们接受职业教育提供了积极帮助。

二、着力提升就业能力。自2018年四川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以来,我省残疾人职业教育得到了较快发展。在巩固义务教育成果的同时,积极开展中高职联合招生培养,鼓励和支持普通高校、开放大学、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通过学历和非学历的继续教育渠道,招收培养残疾学生,拓宽和完善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制定《四川省“十四五”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积极建设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和实习基地,全省建成国家、省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13个,2022年为2.61万名残疾人提供了职业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掌握了一技之长。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教育部设置有适合残疾学生参与的家庭保健按摩、宠物护理与美容等“1+X”证书23个,根据《四川省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统筹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对包括特殊教育学校职教部(班)在内的中等职业学校,按新增证书每个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支持具有中等职业教育资格的特殊教育学校探索适合残疾学生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增强残疾学生就业能力,促进残疾学生更高质量的就业创业。举办四川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和展能节、“点亮生涯”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天府杯创业大赛等,参加全国残疾人岗位精英职业技能竞赛。开展川渝合作,联合举办两期川渝新媒体营销大赛,吸引全国19个省(区、市)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朋友参与,搭建了残疾人展示劳动技能的舞台。

三、做实做细指导服务。成立四川省助残就业创业公益联盟并发挥其作用,汇集140多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力量共同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作用初步显现。各特教学校、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广泛开展残疾人职业能力评估、就业指导、培训、职业介绍、就业跟踪服务等。大力做好残疾人大学毕业生“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就业帮扶工作。举办春风行动、暖风行动和就业援助月等专项帮扶活动,仅2022年就帮扶了1.5万名残疾人。教育厅会同省残联围绕“职业心理重建及指导服务、简历制作与优化、面试技巧、岗位适应及稳定”等内容举办2022年四川省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网络招聘会、高校重点群体毕业生专场招聘等系列招聘活动,积极营造平等共享的残疾人就业环境,为残疾人毕业生提供充足就业岗位。

四、加强宣传引导和督导检查。围绕“就业优先、平等共享”开展残疾人就业宣传年活动。通过深入残疾人家庭、电话、政策宣传单、网站、微信、专项活动等,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残疾人职业教育和残疾人就业促进政策、项目和先进典型。组织残疾人艺术团、残疾人励志报告团开展巡回演出和巡回报告,积极传播“残疾人不是不能、只是不便”理念,激励残疾人自强自立,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印发《四川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将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情况作为对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的重要内容,督导结果向社会公布,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市(州)、县(市、区)政府绩效考核,建立激励与问责机制,确保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有效实施。

下一步,我们将在工作中继续听取和吸纳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把特殊教育学校毕业生就业摆在更为突出重要的位置上,围绕强化政策保障、深化校企合作、加强指导服务、做好宣传引导等多方面下功夫,多措并举促进特殊教育学校毕业生就业。

四川省教育厅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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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黄宇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