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教〔2024〕36号
各市(州) 教育主管部门、党委宣传部、党委网信办、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农业(农牧)农村局、国资委、总工会、团委、中华职业教育社, 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 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四 川省职业教育条例》 ,根据《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办好 2024 年 职业教育活动周的通知》 (教职成函〔2024〕2 号), 经与重庆 市教育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商定,两省市相关部门将联合举办 2024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职业教育活动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主题
(一)时间: 2024年5月12日至18日。
(二) 主题:一技在手,一生无忧。各地可根据主题, 设置具有地方特色的分主题。
二、主要活动
(一)川渝联合活动。 5月17日, 在泸州市举办2024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职业教育活动周启动仪式、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展示、第三届“川渝杯”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四川省职业教育条例》讲座等系列活动(活动清单见附件 1)。
(二)省级系列活动。省级相关部门以多种方式组织参加全国性活动, 并充分动员开展好本系统全省性活动(活动清单见附件 2)。
(三) 市(州)和学校活动。 各市(州)、各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好全国性、川渝两地、 省级活动; 要确保活动周期间“天天有活动、处处有看点、人人有收获”,坚持以往行之有效的做法经验, 通过“四开放”(开放企业、开放校园、开放院所、开放赛场) 、“三贴近”(贴近社会、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两走进”(走进社区、走进乡村)等, 因地制宜面向社会公众开展主题推介、技术技能展示服务、志愿帮扶等活动, 为社区居民、市民群众提供健康护理、生活家政、家电维修保养、传统工艺体验等服务; 要聚焦活动周主题, 重点围绕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 结合自身优 势,开展 1 —2 项特色活动(活动参考清单见附件 3); 鼓励有 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 与重庆市有关地区和 学校共同举办“云上活动周”“线上逛校园”“网上开放日”等活动, 拓展职业教育办学成果展示渠道, 推动两地职业教育互学互鉴;支持各地设立“职业教育活动月”。
三、宣传重点
(一)职业教育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要宣传好党的二十大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近年来职业教育领域的重要改革举措,学习贯彻《中 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四川省职业教育条例》《四川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
(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重要成果。要宣传好近年来职业教育在自信自强、守正创新中不断取得的成绩,特别是贯彻落实《国 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 —2024 年) 》《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四川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四川省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1 —2025年) 》、“双高计划”建设、“三名工程”建设等典型改革成果和经验。
(三)职业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成果。要按照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的重大部署, 总结宣传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和地方职业教育数字化建设成果、数字校园建设成效, 体现数字赋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新趋势。
(四)职业教育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成效。 要宣传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专业结构优化、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访企拓岗促进就业创业、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重点突出职业教育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等建设, 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和典型实践案例。
(五)技能成才的典型人物群像。 要围绕职业教育服务人的 全面发展, 大力宣传时代楷模、最美人物、大国工匠、能工巧匠, 以及世界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和全省职业院 校技能大赛优秀获奖选手和辅导教师等一批通过职业教育获得 出彩人生的典型事迹, 刻画技能成才的人物群像, 讲好良师倾心 育人、学生成长成才等人物故事, 展示新时代职业学校师生奋进风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 各市(州) 教育主管部门要牵头做好 组织工作, 会同当地有关部门精心设计, 创新方式, 扎实开展好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活动, 大力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 达到营造氛围、展示成就、扩大影响、促进发展的目的。各地、各职业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 力戒形式主义, 不增加额外负担,确保活动周各项活动安全平稳有序。要落实主体责任, 坚持公益属性, 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活动, 坚决禁止借活动周之名行不相关之事,严守财经纪律,严防廉政风险和财务风险。
(二) 精心制定方案。 各市(州) 教育主管部门、各职业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职业教育活动周活动方案, 认真填写《2024年职业教育活动周信息采集表》(以下简称《信息采集表》, 附件 4), 并开设专题网站或专栏进行活动展示与宣传(2024 年职业教育活动周标识及海报电子版可通过教育部门户网站下载) 。 5 月 14 日前,各市(州) 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属地中职学校活动周活动方案)、各高职学校(含职教本科学校) 将活动方案、联络员及联络方式、《信息采集表》报送至教育厅职业教育处邮箱(技工院校相关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邮箱)。
(三)加强活动宣传。 各地宣传部门、网信部门会同教育主 管部门, 充分调动地方各类媒体积极性, 创新宣传形式, 丰富宣 传内容。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宣传和网信部门, 及时收集掌握本区域重点和特色活动情况, 提供相关宣传线索, 形成宣传工作合力。
(四) 做好材料报送。 活动周期间, 各市(州) 教育主管部 门、各职业学校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宣传工作, 及时收集整理活动开展情况, 每天将典型案例、优质稿件、活动照片和视频等资料报送至教育厅职业教育处邮箱(各技工院校应同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相关资料)。对于社会反响热烈、具有典型代 表示范意义的活动, 教育厅将择优推送至国家和省主流媒体重点宣传报道。活动周结束后一周内, 各市(州) 教育主管部门、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审核汇总属地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活动 开展情况,填写《2024 年职业教育活动周情况统计表》(附件 5), 并将活动周工作总结报告(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和措施、取得成效、活动亮点、典型案例、媒体宣传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 等)和统计表分别报送至教育厅职业教育处邮箱、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邮箱;各高职学校将相关材料直接报送至 教育厅职业教育处邮箱; 各市(州) 教育主管部门、各高职学校 还需报送《四川省职业教育条例》宣传情况总结至教育厅职业教育处邮箱(不超过 1500 字) 。
五、联系方式
教育厅职业教育处:王翼飞;电话: 028-86111537 、13684068091;邮箱: scsjytzjc@163.com。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李国平, 电话:028-86113498;邮箱: scrszjc@163.com。
附件: 1. 2024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职业教育活动周联合活动清单
四川省教育厅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中共四川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室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川省总工会
共青团四川省委 四川省中华职业教育社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