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教发〔2026〕1号
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升学校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省委、省政府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部署要求,教育厅、省法院、省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研究制定了《四川省青少年“法治护航·成长赋能”八项行动》,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四川省公安厅 四川省司法厅
2026年1月14日
四川省青少年“法治护航·成长赋能”八项行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升学校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省委、省政府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部署要求,制定实施《四川省青少年“法治护航·成长赋能”八项行动》。
一、德法兼修护航成长行动
(一)建立大中小一体化课程体系。坚持将法治教育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重要途径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构建以国家课程为主,地方课程、网络课程、实践课程为补充的大中小一体化课程体系。开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等国家课程,修订《家庭·社会·法治》等地方课程教材,并在语文、历史、科学等学科教学中融入法治元素,同步推进课程法治,支持法治教育校本化。
(二)落实课程标准。中小学在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课中设置专门课时用于法治教育,确保完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安排的教学内容。其中,小学低、中、高段每学期在道德与法治课中分别安排10课时、11课时和12课时,初中三年累计不少于48课时;高中阶段采取分册方式将法治教育作为思政课的独立组成部分,鼓励加大法治教育选修课课时,三年累计不少于27课时;高等教育阶段,把法治教育纳入通识教育范畴,并实行学分管理。
(三)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推动法治教育育人模式改革,探索构建“课程体系—教学体系—价值体系”科学转化机制,实现教育内容与不同年龄段学生认知水平、行为特点和法治需求相匹配。支持广泛应用共生教学、通感教学、案例教学、场景模拟、角色扮演等多样态教学方式,将法律条文转化为生活化教学场景,增强法治课堂的知识性、趣味性和实践性。支持推进大中小相邻学段联合教研和跨校相邻学段集体备课试点,积极运用数智技术共建共享精品课。
二、引育并举建强队伍行动
(一)配强专职教师。支持通过现有在职教师培训转岗、新增编制招聘等方式,配齐配强法治课教师,逐步实现每所中小学校至少有1名受过专业培养培训的教师,满足法治课教学需要。构建省、市(州)、县(市、区)、校四级培训机制,通过集中培训、校内专家辅导、假期自主研修等,保证校长、专兼职教师、班主任每年接受不少于5课时的专业培训,重点学习法律知识教授、学生欺凌防治、网络舆情应对等实务技能。
(二)扩大兼职教师队伍。大力推进法治课兼职教师队伍建设,邀请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律师、高校法学教师等参与法治教育,建设理论与实践兼备的多元师资队伍。各地要在按国家要求配备中小学(中职学校)法治副校长的基础上,由公安部门统筹配备护校民警(可兼任法治副校长),确保中小学校“一校一警”。法治副校长每学年参加2次以上学校校务或党组织会议,每学期举办2次以上预防欺凌与预防犯罪警示教育等讲座,并参与设计特色法治教育品牌,主持开展特色法治教研活动。护校民警每周开展矛盾风险排查、犯罪预防治理等工作,深度融入学校治理。
(三)提升教学教研能力。建立健全法治课教师专业发展平台,引导开展法治教育教学理论和实战创新研究,打造精品课、示范课,培育标志性教科研成果。完善校本研修机制,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全员法治专题学习,多次跨学科法治专题研修,并将教职工学法与理论学习、正风肃纪、师德师风建设等有机融合,多渠道提升。推进法治教育名师培养,适当增加法治课在各级示范课、优质课等评选中的比例,增强岗位吸引力和影响力。
三、法治文化浸润校园行动
(一)营造校园法治文化氛围。支持在校园基础设施和文化建设中融入法治元素,并结合实际建设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校园网法治宣传栏等,“一校一品”打造法治文化园地,将法治精神融入校园日常,实现学法零距离;支持建设法治图书角、法治资源教室、法治广播之声等,配备适龄读物,提供资源案例,制作特色节目,营造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氛围。
(二)建立法治主题教育制度。引导学校每学年有序开展法治宣传周(月)、寒暑假前法治安全教育、法治主题家长会、课后法治教育特色服务等活动,树牢学生法治安全意识。法治主题教育要与“国家宪法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国际禁毒日”“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等重要活动有机结合,同向发力,减轻师生负担。
(三)开展法治特色活动。学校要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成长需求开展相应法治特色活动,通过举办“成长法治节”“法治成人礼”等,帮助学生知晓各个成长阶段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知道什么是法律“护身符”、什么是法律“紧箍咒”,让学生心灵上有触动、思想上有感悟、行动上有体现,变“要我学”为“我要学”。
四、法治实践锻造能力行动
(一)开展法治教育情景体验活动。学校要利用课后法治教育特色服务等机会,在校园设置“宪法宣誓体验区”“法治时光隧道”“权利责任互动墙”、举办“法治文创市集”“法治盲盒猜谜”“普法趣味游戏”等,引导师生通过模拟宣誓、扫码答题、承诺签名、创作法治主题手账、书签、漫画等方式深度参与,寓教于乐。要通过开展校园“亲子法治闯关”“家庭宪法知识竞赛”“优良家风传承拼图”等活动,推动家校法治共育。
(二)提升模拟法庭实践效果。加大模拟法庭建设力度,确保每名学生在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各参加1次模拟法庭实践。要坚持以解决学生法治需求为出发点,精选学生欺凌、网络诈骗等贴近学生生活的典型案例,并用浅显明白的法律用语量身打造“庭审剧本”。要严格遵照法定程序开展模拟法庭庭审,并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担任法律顾问,现场剖析案例、互动答疑,让学生在角色扮演中体验庭审程序、理解证据规则与法律运用,深化对法律权威的认知。模拟法庭建设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不脱离学校实际造成闲置浪费。
(三)拓展法治实践路径。要组织学生走进人大、检察院、法院、公安机关、律师事务所等,通过参与立法讨论、参观法治教育基地、看守所、拘留所、观摩真实庭审等,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加强四川省“七色光”青少年普法联盟建设。用好各级各部门建设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支持高质量推进省部校共建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建设,推进法治社团建设,引导学生通过民主程序参与修订班级公约、讨论校园管理规则、制定反欺凌反诈骗倡议等,体验规则制定过程,培育契约精神和自律意识。鼓励高校法学院(系)主动与中小学合作,协同深化法治实践活动。
五、数字普法创新载体行动
(一)开展学法闯关活动。研发“法润蜀少年”线上学法闯关系统,设置“校园安全保卫战”“网络陷阱大排查”“消费权益小卫士”“家庭责任我知道”“权利义务大配对”等关卡,组织学生登录四川智慧教育平台参与答题闯关,学习基本法律原则与重要法律条款,掌握拒绝学生欺凌、防范网络诈骗、保护自身安全等实务技能。学法闯关活动,可安排在法治课或课后法治教育特色服务时段进行。
(二)开展法治警示教育。聚焦学生欺凌、网络诈骗、网络暴力等家长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主题,选择具有典型意义的真实案例,分学段制作不同版本的短剧、MG动画、AI交互式动画等警示片,供学校开展法治安全警示教育。学校可结合教学主题配套用好警示片,警醒学生恪守行为边界,远离诱惑陷阱,自觉维护校园安全。
(三)开发数字教育资源。完善司法机关与教育行政机关资源共享机制,将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涉青少年司法案例数字化后上传至四川智慧教育平台云端共享,实现以案说法、以案促防。支持各地各校挖掘特色法治教育资源,建设数字化课程、法治电子图书馆、法治多媒体教室等,提升法治教育便捷度。支持以学校为主建立学生法治素养成长数字化档案,为针对性开展法治教育提供数据支持。
六、学法品牌提质升级行动
(一)深化“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坚持品牌引领,深入推进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通过参加全国总决赛、开展省内各层级比赛、举办国家宪法日晨读与宪法主题歌曲传唱等活动,实现大中小学宪法学习全覆盖,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引导学生立志听党话、跟党走、扎根人民、奉献国家。
(二)开展法治情景剧创作活动。广泛组织大中小学校开展法治情景剧创作活动,引导师生通过编创剧目演绎法治、阐释规则,完整、准确、全面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剧目内容应以宣传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爱国主义教育法等为目的,紧扣时代主题,聚焦社会热点,贴近学生学习生活,剧情自然生动,传递正能量。活动应坚持自愿原则,防止增加师生负担。
(三)推进“法治+”活动。大力推进法治教育与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有机融合,积极借鉴并推广省内外“法治+体育”“法治+文化”等融合教育成功经验,让学生在法治学习中增强体质、陶冶情操、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支持乐山市推广普及“我是一个小机灵”法治健身操,鼓励其他市(州)结合实际参与推广。
七、重点群体靶向帮扶行动
(一)强化特殊群体法治服务。各地要通过“一对一辅导”“送法上门”等形式,强化对休(辍)学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残重病和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脱寺入校学生、困境儿童等的法治帮扶,落实安全教育和关爱措施,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支持学校建立多元普法机制,将法治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反诈教育相融合,不断提升学生综合应对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学校邀请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律师等兼任法治班主任,建立法治成长关爱档案,实时提供个性化关怀。
(二)延伸做好矫正工作。各地各校要全面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定职责,扛牢强制报告责任,建立首接负责制。建立健全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制度,加强对学生欺凌等行为的治理力度。充分发挥社区(村社)干部、“法律明白人”等熟人优势,对涉法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一对一”上门法治教育,筑牢守法意识。依托各级政法机关,强化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及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管教,预防其重新违法犯罪。
(三)提升家长法治素养。各地要结合学生构成特点,针对性制定家长法治教育手册,通过家长学校、法治主题班会等,组织家长学习法律法规,宣传推广家庭美德文化教育典型经验,多形式提升家长法治教育意识和能力,成为子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榜样。要注重进城务工家长、少数民族家长等的法治教育,结合家访推进法治教育进社区、进村寨。鼓励和引导学生向家庭成员展示学法成果,影响推动家长学法。
八、法治教育齐抓共管行动
(一)优化协同工作机制。建立由教育部门牵头,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学校法治教育工作机制,定期研究破解困难问题,协同推进法治教育。各地各校要扛牢法治教育主体责任,将法治教育纳入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切实保障师资、经费和课时,确保有力有序有效。
(二)落实家庭法治教育责任。要充分发挥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作用,调动街道(乡镇)、社区(村)力量,引导家长依法落实法治教育职责。对不依法履行法治教育监护职责的,学校可告知其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的,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三)健全科学完备的评价体系。要聚焦法治教育实效,构建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科学评价法治教育效果,激励学生自觉学法,激发学校、教师不断改进和创新法治教育的形式与内容。要完善法治素养评价机制,适当增加法治知识在中考的内容占比。要将法治教育情况作为依法治校的重要方面,纳入教育督导范围和“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督促学校依法落实法治教育主体责任。
本文件自2026年2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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