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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8282866/2023-00029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四川省教育厅
  • 成文日期:2023-07-28
  • 发布日期:2023-07-31
  • 文号:川教函〔2023〕265号
  • 有效性:有效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四川省“十四五”职业教育省级规划教材入选和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

川教函〔2023〕265号

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高等职业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和全国教材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教育部《“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和《四川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部署,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十四五”职业教育省级规划教材建设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2〕458 号)要求,经有关单位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面向社会公示等程序,共确定 292 种教材入选四川省“十四五”职业教育省级规划教材名单,411 种教材入选四川省“十四五”职业教育省级规划教材立项建设名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四川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教材选用制度,优先选用“十四五”国家规划、省级规划教材,确保优质教材进课堂,并做好教材选用备案工作。

二、入选的省级规划教材将上线四川省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职业教育省级规划教材目录”,并向社会公布。立项建设的教材建设周期不超过 2 年,申报单位应在建设期内完成教材修订或编写工作。建设期间,相关信息与申报时须保持一致,原则上不得更换出版社、编者等。2024 年、2025 年教育厅将分两批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列入省级规划教材目录。未通过审定的教材将限期进行修改,若仍达不到规定要求,将取消规划教材立项资格。

三、各教材编写单位、主编和出版单位要全面落实教材建设主体责任,根据经济社会和产业升级新动态,对入选的省级规划教材内容进行动态修订完善,不断丰富相应数字化教学资源;对立项建设的教材要按要求落实编审分离制度,组织相关学科专业领域专家、教科研专家、一线教师、行业企业专家做好内容审核,做到“凡编必审”,严把政治观、科学关、适宜关。

附件:1.四川省“十四五”职业教育省级规划教材入选名单

2.四川省“十四五”职业教育省级规划教材立项建设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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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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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四川省“十四五”职业教育省级规划教材入选和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

2023-07-31 14:33 来源:职教处

川教函〔2023〕265号

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高等职业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和全国教材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教育部《“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和《四川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部署,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十四五”职业教育省级规划教材建设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2〕458 号)要求,经有关单位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面向社会公示等程序,共确定 292 种教材入选四川省“十四五”职业教育省级规划教材名单,411 种教材入选四川省“十四五”职业教育省级规划教材立项建设名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四川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教材选用制度,优先选用“十四五”国家规划、省级规划教材,确保优质教材进课堂,并做好教材选用备案工作。

二、入选的省级规划教材将上线四川省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职业教育省级规划教材目录”,并向社会公布。立项建设的教材建设周期不超过 2 年,申报单位应在建设期内完成教材修订或编写工作。建设期间,相关信息与申报时须保持一致,原则上不得更换出版社、编者等。2024 年、2025 年教育厅将分两批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列入省级规划教材目录。未通过审定的教材将限期进行修改,若仍达不到规定要求,将取消规划教材立项资格。

三、各教材编写单位、主编和出版单位要全面落实教材建设主体责任,根据经济社会和产业升级新动态,对入选的省级规划教材内容进行动态修订完善,不断丰富相应数字化教学资源;对立项建设的教材要按要求落实编审分离制度,组织相关学科专业领域专家、教科研专家、一线教师、行业企业专家做好内容审核,做到“凡编必审”,严把政治观、科学关、适宜关。

附件:1.四川省“十四五”职业教育省级规划教材入选名单

2.四川省“十四五”职业教育省级规划教材立项建设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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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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