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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厅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推进下半年重点工作

[四川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21-07-05 08:29 来源:四川省教育厅 分享:


7月3日,教育厅召开全省基础教育重点工作推进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深改委第十五次会议相关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传达学习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教育部联合召开的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规范中小学招生、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校园安全等下半年重点工作。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邹瑾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深情回顾了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高度评价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庄严宣告“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精辟概括“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伟大建党精神,全面总结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九个必须”,号召全体中国共产党党员在新的赶考之路上努力为党和人民争取更大光荣。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刻、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体现了深远的战略思维、强烈的历史担当、真挚的为民情怀,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省教育系统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和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与可靠接班人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瞄准第二个百年的发展目标,找准四川教育在全国版图中的位置坐标;对标人民群众的愿望和正向需求,优化配置教育资源,实现教育公平最大化;聚焦激活教育系统内部活力,进一步提高教育人干事创业的激情和境界,努力办好高质量人民满意的四川教育。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办学行为、提升义务教育质量的极端重要性,坚定稳妥做好规范民办义务教育相关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要切实弄通掌握中央提出的“义务教育是国家事权、依法由国家举办”的总要求,把握好规范工作总目标、终极目标以及工作时间、硬性措施等具体要求,切实稳妥做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今秋招生工作,坚决落实中央规范中小学招生“三严禁”规定,协同做好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双减”工作。

会议要求,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教育系统执行力,扎实做好国家“五项督查”的整改落实工作:

——抓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检查问题整改和提升,全面梳理问题清单,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领导干部负责制,挂账督办,跟踪问效,逐项销号,高标准高质量推动整改工作。

——做好中小学生“五项管理”。加强工作统筹,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家校协同,强化监督管理,切实做到“五项管理”整体设计、同步实施、形成合力,确保全面部署、系统推进、综合施策、整体落实。

——坚决落实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压实主体责任,提高教育投入水平。县级政府是教育经费投入的责任主体,市州教育部门要借助好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力量,督促本级政府切实承担起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政治责任。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对违反“十条禁令”的要严肃处理,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对存在乱收费的民办学校,要通过核减招生计划、暂停招生、取消办学许可等方式加大处罚;对收费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问责。

——持续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深入开展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安防“6个100%”达标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学生安全教育,特别是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健全学生心理健康筛查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体系,家校共育加强假期防溺水、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着力构建家庭、学生、社会、政府协同联动的学生安全共育共管机制。

会上,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崔昌宏传达了国家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省委教育工委委员,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澜涛部署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十严禁”工作;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专职副主任、教育厅总督学傅明通报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检查验收反馈问题清单;教育厅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李志刚通报了校园安全防范体系建设等情况。会议由省委教育工委委员,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戴作安主持。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民办义务教育分管负责同志,教育厅机关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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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