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和四川省教育厅、省语委《关于申报第二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的通知》(川教函〔2020〕246 号)要求,教育厅、省语委近期组织专家对拟推荐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的申报单位进行了评审。经专家组通讯评审、会议评审等程序评选,拟向教育部推荐四川大学、四川师范大学、四川轻化工大学、成都师范学院、绵阳广播电视大学、四川传媒学院、西南科技大学共7家单位申报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22日至7月28日。如有异议,请与省语委办联系。联系电话:028-86128201。
四川省教育厅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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