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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比选四川省责任督学 
挂牌督导信息管理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实施单位的公告

[四川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20-09-14 16:36 来源:四川省教育厅 分享:

为做好我单位四川省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信息管理系统(三级)网络安全保障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具有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的测评机构负责我单位四川省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信息管理系统等保测评工作。本次比选控制价为8.4万元人民币,兹邀请具备上述要求资质的测评机构参与本项目比选。

一、服务内容

(一)组织四川省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信息管理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三级)。

(二)依据《GB/T 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8448-2019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及要求出具差距分析报告以及测评报告。

二、比选申请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关机构;

(二)具有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法定资质、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比选文件要求

(一)比选申请单位应当准备比选申请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报价一览表”1份。上述文件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

(二)比选申请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三)比选申请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封装于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注明比选申请人名称、项目名称。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比选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比选申请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提供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报价一览表

3.针对服务内容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

4.近三年业绩材料;

5.其他比选申请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四、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2091818:00(北京时间)。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五、联系方式

四川省教育厅教育督导审计处张老师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26307

电话:028-86112276

四川省教育厅

20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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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垚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