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经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材料审核、逐级推荐,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对推荐申报人选专业技术水平进行了客观公正评价,确定了2020年教育厅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9名,教育厅中小学中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1名,教育厅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2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至1月15日。公示期间,若对评审通过人员有异议,可向教育厅人事与教师工作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原则上不受理匿名意见。
联系电话:028-86115370;电子邮箱:86115370@163.com;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26号;邮编:610041。
附件:
附件1-2:2020年教育厅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附件3:2020年教育厅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四川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审委员会
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