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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通知》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22-05-16 11:28 来源:教育厅法规综改处 分享:

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各高等学校,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24号)转发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落实。

一、将学习宣传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作为落实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要将学习宣传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作为近期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精心部署安排,持续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要将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组织集中、专题学习。要纳入干部培训规划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采取专题讲座、座谈研讨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宣传。要扩大覆盖面,面向企业、事业单位、群团组织、行业组织等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要在官方网站显著位置设置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学习宣传专题或专栏。

二、将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作为2022年职业教育活动周重点任务。集中部署安排,通过在地方官方媒体刊发解读文章、举办宣讲活动、组织开展线上或线下学习研讨会、交流会等多种形式推进职业教育法的宣传解读,引导广大师生、人民群众准确领会职业教育法内容,促进学法活动落地落实。

三、将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与2022年全省职业教育工作要点相结合。聚焦“提质培优、达标升级、畅通融合、环境营造”,以“提质培优行动计划”“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中职学校“三名工程”、高职学校“双高计划”为抓手,以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强化内涵建设、规范办学行为为突破口,进一步健全职业教育法规政策体系,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提升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营造职业教育良好的发展环境,增强职业教育的适应性,加快构建具有四川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全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四、将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与提升学校治理能力相结合。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作为一项长期重要工作,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健全完善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的章程与制度体系,深化内部治理改革,激发办学活力,不断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持续推进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完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职业院校质量年度报告制度,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质量年度报告。在增强社会培训、科研及技术服务等能力的基础上,健全体现知识、劳动价值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创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干的制度环境。

五、将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与营造职业教育良好发展氛围相结合。依法依规开展办学行为整治行动,严格规范学校招生、学籍管理、校企合作、教材使用、实习实训管理。强化学生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日常行为,建设绿色平安校园。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以工匠精神、职业素养为主题,深入开展“文明风采”“职业教育活动周”以及面向普通中小学生的“职业启蒙、职业认识、职业体验教育”等活动,营造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良好氛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职业教育的了解,提升认可度。

六、做好涉及职业教育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清理。要抓紧全面清理现有的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文件,凡与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规定不一致的,要按照程序和权限,及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

各地各校相关落实情况(电子版),请于2022630日前报政策法规与综合改革处、职业教育处。

政策法规与综合改革处联系人:李俊龙;电话:(02886110742;电子邮箱:scggsd@126.com

职业教育处联系人:康战科;电话:(02886155729;电子邮箱:scsjytzjc01@163.com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

202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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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琼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