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关于2025年4月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名单及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名单
详见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4月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名单(附件1)。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2025年5月22日-23日9:00-11:30,14:00-16:30。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地点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犀浦校区南苑明德楼三楼人事处(成都市犀浦街道泰山南街186号)。
四、资格审查材料
按照《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关于2025年4月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要求,请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下列材料:
(一)《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过期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等不得作为资格审查证件);
(三)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各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能以辅修专业、第二学历专业报名)。不符者,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四)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原件1份(附件2);
(五)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附件3);
(六)有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经历并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报考者,须提供本人从事辅导员工作的高校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
(七)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面试通知书使用)。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由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五、面试缴费及《面试通知书》发放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根据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缴费后由学校人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
六、特别提示
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和齐全。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都将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附件:1.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4月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名单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