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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医科大学关于2025年6月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及心理测试的公告

[四川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25-07-01 10:26 来源:西南医科大学 分享:
   

根据《西南医科大学2025年6月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笔试后符合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的名单予以公告,同时公布心理测试相关事宜(具体名单见附件)。

一、面试入围资格审查

请符合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于2025年7月3日工作时间段内(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本人带上以下材料到西南医科大学城北校区德诚楼701室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报名系统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中,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留学人员应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西南医科大学按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进行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贴面试通知书用);

5.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6.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中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由我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缴费方式与笔试缴费方式相同),由我单位发给《面试通知书》。

二、心理测试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25年7月4日9:00-10:00,在西南医科大学城北校区荟文楼五楼501机房,参加心理测试,具体要求如下:

1.参与测试人员携带身份证,提前10分钟到达测试地点等候测试,测评过程中不得讨论、走动。

2.参与测试人员需认真填写测试内容,测试结果显示“掩饰性较高”的,随即给予1次重新测试机会,以第2次测试结果为准。

3.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心理测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无法按时到现场提交面试资格审查资料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入围资格。

2.考生应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学校人事处0830-3160509

附件:西南医科大学2025年6月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西南医科大学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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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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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医科大学关于2025年6月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及心理测试的公告

2025-07-01 10:26 来源:西南医科大学

根据《西南医科大学2025年6月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笔试后符合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的名单予以公告,同时公布心理测试相关事宜(具体名单见附件)。

一、面试入围资格审查

请符合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于2025年7月3日工作时间段内(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本人带上以下材料到西南医科大学城北校区德诚楼701室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报名系统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中,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留学人员应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西南医科大学按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进行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贴面试通知书用);

5.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6.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中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由我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缴费方式与笔试缴费方式相同),由我单位发给《面试通知书》。

二、心理测试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25年7月4日9:00-10:00,在西南医科大学城北校区荟文楼五楼501机房,参加心理测试,具体要求如下:

1.参与测试人员携带身份证,提前10分钟到达测试地点等候测试,测评过程中不得讨论、走动。

2.参与测试人员需认真填写测试内容,测试结果显示“掩饰性较高”的,随即给予1次重新测试机会,以第2次测试结果为准。

3.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心理测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无法按时到现场提交面试资格审查资料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入围资格。

2.考生应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学校人事处0830-3160509

附件:西南医科大学2025年6月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西南医科大学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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