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广出发〔2015〕45号),现将《四川省2025—2026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目录》(以下简称《教辅目录》)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辅目录》主要内容
《教辅目录》由《义务教育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目录》(附件1)和《普通高中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目录》(附件2)组成。
二、关于义务教育教辅材料
(一)按照《教育部教材局关于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新修订教材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教材局函〔2024〕6号)要求,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按照2022年版新课标修订的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材(以下简称新教材)陆续投入使用。在我省组织新教材配套教辅材料评议前,义务教育新教材配套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根据需要自行购买使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有关规定,不得违规推荐、统一征订或代购。
(二)按照全省义务教育新教材使用计划安排,2025—2026学年未启动使用义务教育新教材的年级,各学科教辅材料仍在《教辅目录》中选用。
三、关于普通高中教辅材料
2025—2026学年,普通高中各年级教辅材料在《教辅目录》中选用。其中,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同步练习册因送评数未达到评议要求,未评议推荐,该学科同步练习册由学生和家长根据需要自行购买使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有关规定,不得违规推荐、统一征订或代购。
四、教辅材料使用时间
按照我省中小学课程设置方案和教学实际,本《教辅目录》中公布的各学段、各年级同步练习类和学习辅助类(用于辅助学习的工具用书、阅读材料等)教辅材料于2025年秋季学期起使用;初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于2026年春季学期起使用;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可于2025年秋季学期起使用;寒暑假作业于2026年寒暑假使用。
五、其他事项
(一)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中小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切实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
(二)各中小学校根据学生教辅材料订购情况,为授课教师统一订购教辅材料,并免费提供给教师使用。
四川省教育厅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