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助理员和管理助理员(简称助学助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与名额
本次招聘助学助管员岗位75名,由学校统筹安排至各二级学院工作,具体岗位为教学助理员和管理助理员。
教学助理员主要从事教学计划、课程准备、课堂辅助、实验辅助、学术活动组织、学生学习辅导、教学资料管理、教学质量监控、教学评估统筹等教学支持性工作。
管理助理员主要从事文件处理,数据统计、会议组织、事务协调、学生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5届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应聘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5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招聘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4)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5)年龄原则上为200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采取强制措施的。
(2)在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学校及单位处分且未过处分期的。
(3)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有篡改、伪造人事档案材料等情况的。
(6)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7)有师德失范行为的。
(8)有其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
三、招聘方式
助学助管员不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岗位管理,采用合同制编外聘用管理。学校与录用人员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工资按合同约定执行,学校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仅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考者如实填写《成都师范学院2025年招聘助学助管员报名表》,发送至学校人事处招聘邮箱:cdsfrsc6677@cdnu.edu.cn,邮件主题及附件资料名称为“助学助管员+应聘岗位编码+姓名+学历学位+专业门类”。如:助学助管员+2501+张三+本科+教育学。
(二)报名时间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0日下午17:00止。报名时间截止后提交的报名信息无效。
(三)报名材料
应聘者须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务必按照顺序扫描在1个PDF文档内)用于面试资格审查:
1.有效身份证;
2.已毕业的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上传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开具的在读证明,也可上传有效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个人诚信承诺书。
(四)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报名者按规定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核查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或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料不真实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予考核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五)岗位调整
学校根据各岗位报考情况按照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择优通知面试。若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3:1的比例时,由我校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开考比例不低于3:1,且调减或取消的名额由我校调增至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比例高于5:1的岗位中。如有岗位调整我校将于2025年7月15日在成都师范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岗位调整情况。
(六)面试
学校根据各岗位报考情况择优通知面试。面试采取现场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学校于2025年7月15日在成都师范学院网站(https://www.cdnu.edu.cn/)“通知公告”栏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人员名单,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者未及时关注公告而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到候考场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面试结束后于5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师范学院网站上公布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七)体检、心理测评与教职工准入查询
1.体检。公示无异议后,拟录用人员自行到公立二甲及以上等级医院体检。
2.心理测评。拟录用人员最迟于7月23日完成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不计入成绩,但作为聘用与否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
3.准入查询。学校根据教育部印发《关于推开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准入查询。查询不通过,不予聘用。
(八)公示
经体检合格、心理测评及准入查询通过后,拟录用人员方为学校最终确定的聘用人员,并在成都师范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如实反映问题,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当应聘人员在体检、心理测评和准入查询等各环节自动放弃或不合格,将按其报名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聘递补人员。
(九)聘用手续办理
体检合格、心理测评及准入查询通过后,拟聘人员方为学校最终确定的聘用人员,由我校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成都师范学院通知为准)报到,签订编制外1年期劳动合同。
五、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成都师范学院网站上进行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网站信息。因应聘者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递补和聘用的,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二)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三)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专业条件和其他基本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六、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28-66772199(成都师范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28-66772767(成都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
2.个人诚信承诺书
成都师范学院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