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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评价考核办法》《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解读材料

[四川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25-08-06 17:02 来源:教师工作处 分享:
   

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2025年1月,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印发《关于健全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的通知(〔2025〕1号),对各地各校健全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培养造就新时代高水平教师队伍提出了新要求。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师德教育、典型引领、教师准入、日常监管、考核评价、监督指导、举报核处、责任追究、权益保障、责任落实等十项机制。省级层面需拟制出台考核评价、举报核处、责任追究等方面制度文件,并实行销号管理。2025年4月,四川省教育厅牵头开展文件起草工作,对有关高校进行调研,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学习借鉴上海、湖北、广西、重庆等省(市)的经验做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评价考核办法》《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评价考核办法》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评价考核对象、评价考核内容、评价考核方式和程序、考核结果的运用六个部分组成。明确了坚持教师本位、坚持公平公正、坚持综合考评、坚持绩效评价的基本原则。明确了评价考核对象。依据《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从政治素养、职业道德、教书育人、言行作风等方面明确十项评价考核内容。评价考核方式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采取教师自评、广泛征询意见、综合评议、复核审定、结果反馈的程序进行。明确了考核结果的运用,与年度考核、推优评先、职称评审、岗位晋升等方面挂钩。

《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主要包括总则、高校教师师德失范的行为、处理的种类及方式、处理的程序、监督与问责、附则等六章共十六条。主要内容:一是明确了文件制定的依据、实施对象范围、基本原则等。二是依据《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明确界定了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11种情形。三是明确了教师出现师德失范行为应作出的处理的种类和方式,处理包括处分和其他处理,要求高校制定具体处理标准,根据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予不同处理。四是明确高校要健全师德失范行为受理与调查处理机制,明确处理程序。五是明确了高校出现师德师风问题后责任追究情形和问责方式。

三、执行范围和有效期

《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评价考核办法》《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在四川省全省范围内执行,自2025年9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相关阅读: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评价考核办法》《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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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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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评价考核办法》《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解读材料

2025-08-06 17:02 来源:教师工作处

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2025年1月,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印发《关于健全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的通知(〔2025〕1号),对各地各校健全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培养造就新时代高水平教师队伍提出了新要求。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师德教育、典型引领、教师准入、日常监管、考核评价、监督指导、举报核处、责任追究、权益保障、责任落实等十项机制。省级层面需拟制出台考核评价、举报核处、责任追究等方面制度文件,并实行销号管理。2025年4月,四川省教育厅牵头开展文件起草工作,对有关高校进行调研,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学习借鉴上海、湖北、广西、重庆等省(市)的经验做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评价考核办法》《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评价考核办法》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评价考核对象、评价考核内容、评价考核方式和程序、考核结果的运用六个部分组成。明确了坚持教师本位、坚持公平公正、坚持综合考评、坚持绩效评价的基本原则。明确了评价考核对象。依据《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从政治素养、职业道德、教书育人、言行作风等方面明确十项评价考核内容。评价考核方式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采取教师自评、广泛征询意见、综合评议、复核审定、结果反馈的程序进行。明确了考核结果的运用,与年度考核、推优评先、职称评审、岗位晋升等方面挂钩。

《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主要包括总则、高校教师师德失范的行为、处理的种类及方式、处理的程序、监督与问责、附则等六章共十六条。主要内容:一是明确了文件制定的依据、实施对象范围、基本原则等。二是依据《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明确界定了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11种情形。三是明确了教师出现师德失范行为应作出的处理的种类和方式,处理包括处分和其他处理,要求高校制定具体处理标准,根据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予不同处理。四是明确高校要健全师德失范行为受理与调查处理机制,明确处理程序。五是明确了高校出现师德师风问题后责任追究情形和问责方式。

三、执行范围和有效期

《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评价考核办法》《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在四川省全省范围内执行,自2025年9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相关阅读: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评价考核办法》《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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