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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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四川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3-17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川府发〔2008〕33 号)的规定,现将我厅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

  一、概述

  2013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3]64号)文件精神,结合教育工作实际,认真落实省政府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公开机制,健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积极推进行政决策及落实情况公开

  我厅始终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逐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教育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都要广泛征求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者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在芦山灾后教育恢复重建过程中,及时公开学校重建各种信息,真正做到“阳光重建”;在实施民生工程上,凡是涉及到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奖、助学金发放政策信息都在四川教育网和各高校网站及时公开;在推进决策过程公开上,认真落实好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和评估制度。

  (二)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为全面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川省教育厅印发了《四川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川教〔2012〕165号),进一步明确了公开的内容、时限和责任主体,规范了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截止2013年12月31日,我厅在“四川教育网”和四川省电子政府信息外网门户网站等其他公开载体全年公开各类信息5865条;开设政务微博2个,通过政务微博全年公开政府信息1615条;召开新闻发布会1场。全年有6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受理6项,受理率为100%。未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事项。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我厅在坚持常规信息公开的基础上,2013年重点做好了高考招生和大学生就业政策的信息公开。通过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强化监督等手段,将“阳光招生”的各类信息和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各种优惠政策在“四川教育网”和省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同时利用四川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台、新闻发布会、四川教育网、四川省教育厅政府信息服务及监督热线电话、各种听证会、咨询会、评议会和教育导报、教育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文本资料等主动公开了机构设置、变更以及职责权限,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开招聘信息、各类评优表彰需公示的信息,面向社会的招生考试信息等情况,教育发展总体规划、重大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重大教育经费支出情况,年度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报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处置等情况,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开招标中标情况,社会捐赠的管理、使用情况,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的依据、程序、结果,向社会承诺的事项及完成情况,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三)公开的形式

  1.教育厅网站。

  “四川教育网”网站是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网站,可以查阅全省各级教育行政机关的公开指南和目录以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下载办事表格。2013年全年网站浏览量1300余万人次。

  2.教育导报、四川电视台科教频道。

  重要的教育政府信息,我们都要在《教育导报》和四川电视台科教频道上公开。全年共出版了《教育导报》118期,四川电视台科教频道对涉及公众的教育政府信息都及时予以播出。

  3.其它新闻媒体和新闻发布会。

  通过其他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教育重大事件、重要政策、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明年工作打算

  虽然我厅在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如还需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方法等,更加牢固树立“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