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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表彰四川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

[四川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18-09-05 19:14 来源:四川省教育厅 分享:

川人社发〔2018〕36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行政部门,省直相关部门: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积极有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努力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力推动了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为建设和谐美丽四川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大力宣传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的新风貌,弘扬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新风尚,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全省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开创教育工作新局面,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决定,对成都市玉林中学等147个“四川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莫芮等278名“四川省优秀教师”、左华荣等70名“四川省优秀教育工作者”予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以更加务实的作风、饱满的热情、紧迫的使命感,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推动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奋力谱写中国梦四川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 四川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 四川省优秀教师名单

          3. 四川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

                           2018年9月4日

 


附件:附件1、附件2、附件3.docx  (53.38k)[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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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垚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