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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16-09-21 19:21 来源: 分享:

川教工委函〔2016〕42号

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 四川省教育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育)局,各高等学校,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教育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大力推进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取得了较大成效。但要看到,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与党和政府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较大差距,教育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滥发教辅材料、违规招生办学等严重影响教育系统良好形象,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影响人民群众满意度的问题时有发生。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构建教育系统良好的政治生态,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央历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作风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省教育改革发展中心工作,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维护人民群众教育权益,促进全省教育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教育,逗硬措施,强化监督,严肃问责,完善制度等方式,推动各地各校切实履行教育行风建设主体责任,积极构建加强教育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促进全省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效,为建设教育强省,办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三、重点内容

加强全省教育系统行风建设要高位推进、突出重点,当前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进行,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打一场作风建设的攻坚战、持久战。

(一)办学管理方面。高等学校招生、转学、教育收费、职称评定等领域内权钱交易、违规操作、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问题;中职学校买卖生源,普通高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过程中的择校乱收费问题;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吃拿卡要、收受家长礼金礼品和吃请、校外开设补习班、辅导班等师德师风问题。

(二)财物管理。经费收支、科研经费管理、物资采购、招投标等方面存在的制度不健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不落实,挪用、侵占教育经费,地方教育专款拨付滞后等问题。

(三)脱贫攻坚方面。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六个精准”总体要求落实不到位;在教育资助或扶贫资金管理、项目运行、资源调配等方面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克扣挪用、弄虚作假、假公济私、贪污受贿等问题。

(四)干部作风方面。党员干部庸懒散浮拖、推诿扯皮、工作不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深入实际、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欺压群众等问题。

四、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群众家喻户晓。各地各校要综合利用报刊杂志、网络、电视、微博、微信等媒介,向社会大力宣传党的教育惠民政策和改革新举措,要在官方网站上设立教育政策宣传专栏,利用秋季开学组织一次教育政策宣讲课,向学生家长印发惠民政策宣传单等多种喜闻乐见的形式,让学生和家长全面知晓各项教育惠民政策,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进一步查找存在的行风问题,认真自查整改。各地各校要对照要求,针对实际,找准问题,认真开展自查整改。查找问题要全面,分析原因要深入准确,整改措施要具体,要建立整改台帐、制定整改时间表,限时完成。

(三)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在官方网站开辟行风建设专栏,宣传教育政策,畅通举报渠道,建立曝光平台。市(州)、县(市、区)教育(教育和体育)局9月底前也要在官方网站上开辟惠民政策宣传栏,开通举报投诉热线和邮箱,公布举报投诉办理程序和时限,曝光违规违纪典型案件。各级各类学校均应在学校网站上宣传学校招生、资助、收费、转学等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教育政策,加大学校校务公开力度,设立专门政策咨询热线,解答学生及家长的咨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严肃问责处理。各地各校对受理的举报投诉线索,必须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认真核查,对查实的行风问题,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党纪国法的,按要求移送同级纪委或司法机关,对主要负责人从严追究领导责任,处理结果要及时回复举报投诉人,同时通过网站等媒体向社会予以公布。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将针对群众举报线索,严肃开展调查处理,并对各地各校的处理情况进行督导。

(五)进一步完善通报机制,增强威慑力。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将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通报行风问题典型案例和处理结果,对各地涉及教育行风问题的信访举报进行评估,对信访问题突出、信访排名靠前的市(州)教育(教育和体育)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各地各校也要建立完善通报机制,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予以曝光。

(六)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常态化建设。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把教育行风问题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加大考核权重,对行风问题突出、考核不达标的市(州)教育(教育和体育)局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结合秋季开学,组织教育行风问题专项检查,督促各地各校积极整治教育行风问题,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树立四川教育的良好形象。

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精神,并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深入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知》要求,于9月30日前报送工作情况报告、《四川省教育系统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统计表》和举报投诉电话。 

联系人:李锐,电话:028-86149330;电子邮箱:969487293@qq.com。

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          四川省教育厅

                              201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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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苟 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