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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落实〈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教厅办函〔2014〕90号)

[四川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14-12-02 19:28 来源: 分享:

川教厅办函〔201490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2014年落实〈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

三个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

今年4月,教育部印发了《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办法》(以下简称“三个办法”),这项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学校体育的重点任务。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落实〈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4]39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通知》要求做好“学校体育工作评估监测点校”遴选上报和推荐“学校体育工作示范学校”备选单位上报工作。请各市(州)教育局推荐38所“学校体育工作示范学校”备选单位(推荐的学校必须是四川省阳光体育示范学校;小学数量不低于60%),推荐310所“学校体育工作评估监测点校”(推荐的小学数量不低于50%),并于20141125日前将学校名单以及各校填报的《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自评结果报表》报我厅体卫艺处。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落实〈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1117

附件:5583347447538914.pdf  (726.21k)[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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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章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