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教厅办函〔2014〕81号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省内本科高等学校: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3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14〕35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要求,为进一步健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促进高校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回应社会关切,我省将继续组织普通高等学校开展2013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编制、发布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省内所有公办本科高校均应编制发布2013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2013年以前开始招收本科生的民办高校应当参与。
二、内容要求
请按照《通知》中“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撰写报告,并实事求是填报“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附件2,表中未包含内容请根据本校情况自行增加)。各高校应注重凝炼总结,积极提供在学生发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基本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和经验材料(附件3)。
三、报送要求
1. 各本科高校年度教学质量报告名称统一为“**(学校全称)2013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2. 请各本科高校于2014年10月31日前,将报送公文(一份,附报送2013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及附件二签章后报送至我厅高等教育处,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3. 各高校应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6号(610041)
四川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联系人:曾友州
联系电话:028-86110894、86142205;传真:028-86110894
电子信箱:gaojiaochu_sc@126.com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3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14〕35号)
2. 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表1-表11)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