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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确认温江区等4个区(县)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县)的通知(川教〔2010〕238号)

[四川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10-12-24 20:37 来源: 分享:

川教〔2010238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确认温江区等4个区(县)

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县)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

2009年以来,成都市温江区、龙泉驿区、宜宾江安县、自贡大安区等4个区(县)高度重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建立健全规范教育收费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上关于规范教育收费的政策措施,对出现的教育收费不规范行为进行了及时纠正处理。教育收费行为明显规范,人民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大幅度提高。

四川省教育厅依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的意见》(川教[2005]7号),根据县(区)、市两级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门联席会议自评和申报的情况,在征求四川省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门联系会议成员单位的意见后,对自评情况进行了资料审核和实地检查。决定同意确认成都市温江区、龙泉驿区,宜宾市江安县,自贡市大安区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区)。

 

 

四川省教育厅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教育   收费   示范区   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0年12月20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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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章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