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教函〔2009〕738号
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冬季中小学幼儿
园安全工作的通知》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冬季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09]11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现转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教育部的《通知》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川教[2009]277号)要求,高度重视民办学校、板房学校、寄宿制学校、新开办学校、地处农村寒冷地区(山区)学校等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冬季学校的楼道踩踏、一氧化碳中毒、交通事故、火灾、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各地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吸取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私立学校育才中学发生学生拥挤踩踏事故的教训,按照《学校楼道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针对学校楼道管理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晚自习、课间操、上(下)课、放学等时段的楼道安全管理工作。各中小学要进一步加强楼道安全管理和值守工作,安排教职工在楼梯间维护学生上下楼梯秩序,坚决避免发生学生拥挤踩踏事故。
四川省教育厅
二○○九年十
主题词:中小学 幼儿园 安全 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