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教函〔2009〕768号
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授予
周建良同学“见义勇为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决定
各高等学校: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艺术系2007级学生周建良同学, 2009年9月应邀到巴中市恩阳镇参与拍摄影视作品过程中,冒着生命危险,四次跳水勇救四人,其“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的先进事迹在当地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
周建良,男,中共预备党员,四川大学锦城学院艺术系07级表演专业学生。
周建良同学在危险来临时,不顾个人安危,勇于救助他人的行为反映了崇高的思想境界,充分展示了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为当代青年学生树立了榜样。为表彰周建良同学的感人事迹,弘扬当代大学生的优秀品质,经研究,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授予周建良同学“见义勇为大学生”荣誉称号,并号召全省广大学生学习周建良同学临危不惧、勇于奉献的优秀品质。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学生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把学习周建良同学的活动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有机结合,把周建良同学的感人事迹作为思想道德教育的生动教材,教育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 四川省教育厅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大学生 荣誉称号 授予 决定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