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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通知(川教函〔2009〕780号)

[四川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10-01-04 20:38 来源: 分享:

川教函〔2009780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

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近期,省安委发出了《关于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以下简称“百安活动”)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按照省安委《通知》要求,紧密结合学校安全实际,现就教育系统开展“百安活动”,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目标、时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2009年“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部署,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2009年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并为2010年全年安全生产开好局、起好步,经省政府同意,省安委决定在全省范围深入开展“百安活动”。

1、活动主题

强化宣传、严格执法、深入治理、保障平安。

2、活动目标

一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为主要内容的各项工作部署;二是建立健全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三是遏制重大事故,杜绝特别重大事故,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稳定下降;四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要求和工作措施;五是进一步加强学校隐患排查治理;六是积极开展学校安全宣传教育。

3、活动时间

“百安活动”从20091222开始,至2010331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第一阶段(宣传发动)的时间为20091222-2010年1月10;第二阶段(实施整改)的时间为2010年1月11-2010年3月20;第三阶段(总结提高)的时间为2010年3月21-2010年3月31

二、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各地各学校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以深入贯彻落实省安委2009年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和四川省教育厅于200911月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为主要内容,突出落实责任、隐患排查整治、宣传教育等重点内容,切实开展好“百安活动”。

1、进一步落实责任。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制的落实。要特别针对校园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分解落实的情况进行一次梳理,确保安全工作职责清楚和安全工作任务明确;要进一步把安全职责和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科室、每一个班级、每一名教职工;进一步明确学校各层次各部门(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更有效地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齐抓共管良好局面,使“一岗双责”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2、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各地各校要结合我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本地本校实际,积极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排查整治要做到两个结合:一是既要及时消除、治理、监管已排查出的隐患,又要结合新情况、新形势对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对容易忽视和新的隐患进行及时排查整治,提高隐患排查整治效果;二是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全面细致,建立完善隐患台帐,健全治理防范措施,落实治理责任,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隐患排查整治重点:一是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教育、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二是校舍及楼道安全管理和校园构筑物的安全情况;三是消防安全,重点是学生宿舍、电教室、实验室、礼堂、食堂等学生聚集场所;四是防范在学生宿舍内燃煤取暖有可能造成一氧化碳中毒情况;五是食堂、小卖部的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和冬春季传染病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六是校园治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校园周边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巩固情况及治安交通秩序等情况;七是学校校车管理,校车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情况;八是甲型H1N1流感预防、监控情况。

3、进一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各地各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努力营造“百安活动”氛围,有声有色的开展学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集中时间,明确内容,认真落实安全教育制度,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不同季节要有不同的教育重点。不同岗位、不同年级、不同年龄段要有不同的教育内容;各高等学校还要广泛学习宣传教育部、公安部以第28号令下发的《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在寒假放假前、春季开学后对学生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要把寒假交通安全、出行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和节日期间的治安安全以及学校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要求向学生进行宣传教育。

4、撰写安全文化论坛论文。活动期间,省安委将举办四川安全文化论坛。论坛向省内外安全文化研究人士、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科研院所等有关部门(单位)征集论文。各地各高等学校要按照省安委《关于征集2010年四川安全文化论坛的通知》(川安办[2009]90号)和我厅学校安全管理处《关于协助做好2010年四川安全文化论坛论文征集工作的通知》(安函[2009]8号)要求,积极参加论坛有关活动,切实组织好本地区本高校的单位、学校、干部、教职工开展论坛论文的撰写工作,并按要求将所撰写论文的电子文件以电邮形式发送至czaxxsb@163.com

三、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在省安委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好教育系统的“百安活动”,对于进一步推动今冬明春学校安全工作,其意义和作用十分重大。各市(州)教育局和各高等学校要把开展好“百安活动”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09年学校安全工作要求和推动本地区本高校学校安全工作的契机,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安排布置有关“百安活动”的工作。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等学校要按照省安委的要求,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高等学校“百安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成立“百安活动”领导小组,确定分管领导、工作部门、工作人员,明确领导、部门、人员的工作责任和任务,确保“百安活动”“有领导有组织有安排”的进行。

三要制定实施方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等学校要根据“百安活动”各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结合学校和安全工作实际,以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主要内容,精心设计,制定周密具体的本地区本高校开展“百安活动”的实施方案,把活动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个阶段的活动中。要加强工作检查,指导和督促本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和本高校各二级学院(单位)切实抓好实施方案的落实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好“百安活动。

四要做好总结工作。活动结束后,各市(州)教育局和各高等学校要对本地区本高校开展“百安活动”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总结内容应有活动开展情况,先进典型经验、活动效果、存在的问题及措施建议等,并于201041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处(jytab@tfol.com),由我厅学校安全管理处汇总后报省“百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川省教育厅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题词:教育  安全  百日  活动  通知

  抄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9年12月30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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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章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