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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返乡农民工随返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川教〔2008〕352号)

[四川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08-12-19 20:41 来源: 分享:

 

 

川教〔2008352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返乡农民工

随返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切实解决失失业返乡农民工有关问题的意见》(川府办发[2008]43号)精神,现就切实做好返乡农民工随返子女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失业返乡农民工随返子女入学问题,要把该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筹领导下,立足主动,掌握动态,科学谋划,积极应对,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要以随到随入学,不让一名适龄随返子女辍学为目标,加大工作力度,层层落实责任,使返乡农民工随返子女入学工作落实到位,切实保障随返子女受教育权利,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二、完善工作措施,建立绿色通道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实际建立科学、便捷的工作机制,主动提供相关服务,切实简化入学手续,为随返子女入学搭建高效、便利的绿色通道。对随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要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就读学校,有关学校不得拒绝学生入学;对返乡后在当地再次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要按照当地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有关政策妥善解决入学问题;对随返高中阶段学生,要按照转学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学手续;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向返乡农民工宣传子女入学政策,使其能积极响应和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保证其子女及时到校入学。

三、落实政府责任,切实提供保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争取当地政府领导,加强统筹协调,推动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创造条件,切实提供各项保障措施,确保随返子女顺利入学。

1、对义务教育阶段的随返学生,要严格执行“两免一补”政策,严禁乱收费。各地要落实相关经费,做好学校相关工作,加大宣传和监督力度,确保该项政策落实到位。

2、要认真解决随返子女入学所需的教学设施设备、教科书以及班额容量等问题,减轻学校负担,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3、各相关学校要为随返子女正常学习提供帮助,解决好他们入学后的课程对接、寄宿学习等具体学习生活问题,使其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及时恢复正常学习和校园生活。

 

 

 

四川省教育厅

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返乡农民工子女   入学工作    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8年12月1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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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章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