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教函〔2007〕619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省属高校报送省级质量工程项目
及有关教改项目配套经费使用情况的通知
各省属高校: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及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和部署,我省赓即提出相应要求并设立了一定数额的项目配套经费。该经费实行项目负责制,单独建帐,专款专用。为加强对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请各高校接《通知》后,按以下要求向省教育厅高教处报送有关材料。
一、精品课程建设项目
学校需填报《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简表》(附件1),并报送该课程的内容更新、网络维护、开放利用等情况。
二、本科院校特色专业项目
学校需填报《四川省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简表》(附件2),并报送该专业的建设发展规划。
三、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
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实验教学体系建设。学校需填报《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改项目及经费使用情况简表》(附件3),并报送本校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发展规划。
四、图书馆现代化建设项目(资源共建共享平台建设)
该项目属多校合作项目,请承担主要组织工作的成都理工大学、西华大学及时与协作组成员沟通,搜集情况,填报《图书馆现代化建设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简表》(附件4)。
五、高职高专精品(重点)专业建设项目
学校需填报《四川省高职高专精品(重点)专业建设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简表》(附件5),并报送该专业的建设发展规划。
上述材料将作为教育厅组织专家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项目实施不力,经费使用效益差的项目和学校,教育厅将减拨或停拨下一年度的有关专项经费。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
各高校除报送一份纸质文档外,需同时报送word电子文档(Email:we.gaojiaochu@yahoo.com.cn;联系电话:028-86110894)。
附件5:四川省高职高专精品(重点)专业项目建设及经费使用情况简表
四川省教育厅
二00七年十
主题词:省属高校 教改经费 使用情况 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