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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省属高校报送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及有关教改项目配套经费使用情况的通知(川教函〔2007〕619号)

[四川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07-12-11 20:44 来源: 分享:

 

 

川教函〔2007619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省属高校报送省级质量工程项目

及有关教改项目配套经费使用情况的通知

 

各省属高校: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及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和部署,我省赓即提出相应要求并设立了一定数额的项目配套经费。该经费实行项目负责制,单独建帐,专款专用。为加强对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请各高校接《通知》后,按以下要求向省教育厅高教处报送有关材料。

一、精品课程建设项目

学校需填报《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简表》(附件1),并报送该课程的内容更新、网络维护、开放利用等情况。

二、本科院校特色专业项目

学校需填报《四川省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简表》(附件2),并报送该专业的建设发展规划。

三、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

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实验教学体系建设。学校需填报《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改项目及经费使用情况简表》(附件3),并报送本校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发展规划。

四、图书馆现代化建设项目(资源共建共享平台建设)

该项目属多校合作项目,请承担主要组织工作的成都理工大学、西华大学及时与协作组成员沟通,搜集情况,填报《图书馆现代化建设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简表》(附件4)。

五、高职高专精品(重点)专业建设项目

学校需填报《四川省高职高专精品(重点)专业建设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简表》(附件5),并报送该专业的建设发展规划。

上述材料将作为教育厅组织专家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项目实施不力,经费使用效益差的项目和学校,教育厅将减拨或停拨下一年度的有关专项经费。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230

各高校除报送一份纸质文档外,需同时报送word电子文档(Email:we.gaojiaochu@yahoo.com.cn;联系电话:028-86110894)。

附件1: 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简表

附件2:四川省特色专业项目建设及经费使用情况简表

附件3: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改项目及经费使用情况简表

附件4:图书馆现代化建设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简表

附件5:四川省高职高专精品(重点)专业项目建设及经费使用情况简表

 

 

 

四川省教育厅

                          00七年十二月十日

 

 

 

主题词:省属高校  教改经费  使用情况  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7年12月10

 

附件:07cjh619fj.doc  (66.00k)[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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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章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