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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在川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2007年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川教函[2007]657号)

[四川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07-12-26 20:44 来源: 分享:

 

           川教函[2007]657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在川现代远程教育

校外学习中心2007年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在川各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普通高等学校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教高厅函[2007]57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开展2006年度、2007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07]48号)的有关精神,我厅将对经过批准在川设置的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开展抽查评估工作。请有关试点高校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在认真自检自查的基础上,本着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强化服务、规范管理、重在建设的目的,做好接受抽查评估的各项准备。

一、抽查评估范围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7年普通高校远程教育在川招生的校外学习中心有关信息的通知》(川教函[2007]337号)中公布的校外学习中心均为检查评估范围,我厅将选择承办多所院校远程教育任务的校外学习中心进行重点抽查(抽查名单见附件二)。

二、检查评估的组织机构

1、检查评估领导小组

组长:王    四川省教育厅副厅长

成员:周雪峰  四川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

      赖英莉  四川省教育厅高教处副调研员

2、检查评估专家组

  长:赵彦灵  西南交通大学 教授

  员:冉蜀阳  四川大学     教授

            电子科技大学 教授

        唐旭辉  西南财经大学 研究员

        吴登俊  四川农业大学 教授

 王营池  西南科技大学 教授

三、检查评估的基本要求、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基本要求

对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开展检查评估,是一项旨在规范现代远程教育办学行为,提高现代远程教育质量的重要工作,关系到现代远程教育健康发展,各单位应以严谨、求实、客观的态度对待检查评估工作,杜绝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二)检查评估的时间安排和步骤

1、校外学习中心自检自评(自学校安排布署教育部年检年报工作起至1231

在前期主办高校组织和安排的年检年报自查的基础上,各校外学习中心按照《四川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一)中的要求开展自评,由于此次抽查时间紧迫,凡列入抽查名单的校外学习中心请直接向教育厅专家组提交自评报告,未列入此次抽查的校外学习中心,则于115日前将自评报告报送至主办院校和我厅高教处;属于公共服务体系的校外学习中心,同时抄送公共服务体系承办单位。

2、主办高校、公共服务体系承办单位评估(120前寄至四川省教育厅高教处)

各主办高校、公共服务体系收到校外学习中心的自评报告后,依据掌握情况对所属校外学习中心进行评价,并写出简要的评价意见提交省教育厅高教处。

3、省教育厅抽查评估(13-4日实地检查列入抽查名单的校外学习中心,5-25日审阅未列入抽查范围的校外学习中心自评报告)

A、省教育厅在规定的期限内收到学习中心的自评报告和试点高校、公共服务体系承办单位对所属学习中心的评估意见后,组织专家组审阅。同时,对列入抽查名单的校外学习中心开展抽查。抽查的工作方式为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检查教学设施,召开座谈会等。

B、专家组向校外学习中心反馈检查评估意见,指出检查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C、全体专家组成员经过研究,对各校外学习中心的检查评估写出综合意见,提交省教育厅。

D、省教育厅审定专家组的意见,确定对校外学习中心的检查评估结论。

四、检查评估结果的公布

对校外学习中心检查评估的结论分为:合格、暂缓通过、不合格三种。

评估结论为合格的校外学习中心,可以继续招生;对于评估结论为暂缓通过的学习中心,将暂停招生,限期整改,并组织专家对整改结果进行检查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校外学习中心,恢复招生;对评估结论为不合格的学习中心,将与试点高校、公共服务体系承办单位协调,在做好善后工作的基础上,停止其现代远程教育支持服务的资格,对拒不参加评估的校外学习中心按评估不合格论处。

教育厅将评估意见和评估结论反馈各学校和校外学习中心,并按要求上报教育部,同时在每年全省远程教育办学信息公示中向社会公布。

五、其他

1、受检校外学习中心应为年度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专家组的食宿由学习中心安排,交通费由专家所在院校承担,校外学习中心按每校每个中心300元向专家组成员支付评估费。所有专家组成员应根据评估标准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公正公平原则,自觉抵制外界干扰,维护评估工作的声誉。

2、四川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6

邮编:610041

联系人:赖英莉,李芳菲

联系电话:028-86138114,传真:028-86117120

邮箱:lff_dd@yahoo.com.cn

附件一:四川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二:2007年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抽查评估安排表

 

 

 

四川省教育厅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远程教育  检查  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7年12月26印发

附件:07cjh657fj.doc  (135.50k)[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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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章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