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教〔2007〕308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命名绵阳市花园实验幼儿园等
4所幼儿园为四川省示范性幼儿园的通知
绵阳市、广元市教育局:
按照《四川省示范性幼儿园标准(试行)》和《四川省示范性幼儿园评估细则》的要求,在你们申报的基础上,通过组织专家评估,经我厅研究决定,现命名绵阳市花园实验幼儿园、江油市小太阳婴幼儿成长训练中心、绵阳市科学城第五幼儿园、广元市树人中学附属幼儿园为四川省示范性幼儿园。
希望你们进一步加强示范性幼儿园的建设,加大管理、督查力度,落实业务指导,促进本地区幼儿教育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各示范性幼儿园要继续模范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树立先进教育理念,规范办园行为,坚决禁止“超规模”、“大班额”、“小学化”等现象,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四川省教育厅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命名 示范性幼儿园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