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教〔2006〕304号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社科联
关于印发《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中发[2004]3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努力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川委发[2004]13号)以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计划》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我省社科研究人才优势,进一步整合社科研究力量,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规划管理,促进科研体制和机制创新,推动社科研究和队伍建设,繁荣和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以高质量的科研成果更好地为我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参考,经省教育厅和省社科联反复协商研究,决定共同建设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为了加强重点研究基地的建设和管理,成立了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现将有关文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三:《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社科联
二○○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主题词:哲学社会科学 重点基地 建设 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6年11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