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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委教育工委 省教育厅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川教厅办[2006]29号)

[四川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06-12-21 20:47 来源: 分享:

 

 


川教厅办[2006]29号


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印发省委教育工委 省教育厅
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各普通高校,四川教育学院、四川广播电视大学,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经省委教育工委会、省教育厅党组会研究决定,对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领导班子分工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领导同志分工印发你们,供各地和学校及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联系工作参考。
     附件: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领导同志分工

 

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00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主题词:领导 工作分工  通知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武先、尊平同志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6年12月11日印发

 


附  件:
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 四川省教育厅
领导同志分工

涂文涛
  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
主持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计划基建财务处。

汪风雄
  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负责教育人事、师范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分管人事处、师范教育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对外交流与合作处、四川省教育基金会办公室、四川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四川省广播教育学校(四川省小学教师培训中心)、 四川省高师培训中心(干训中心)。联系四川省教育基金会。

何绍勇
  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负责基础教育、民族教育、语言文字、教育科研、技术物资装备、电化教育工作。分管基础教育处、民族教育处、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技术物资装备处、四川省电化教育馆(四川教育电视台、四川省教育电子音像出版社)、四川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四川省成都西藏中学。联系四川省教育学会。

姜树林
  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负责政策法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学技术、学校后勤与产业、机关服务及事业性质服务实体和产业的管理工作。分管政策法规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科学技术处、学校后勤与产业处、机关服务中心、四川省教育建筑设计院、四川高校科技联合开发中心、四川省教育实业发展中心、内江铁路机械学校、四川省校办企业公司、三业公司。联系四川省职业教育学会、四川省成人教育协会、四川省民办教育学会。
    
唐小我
  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负责高校学生、大学中专招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校稳定与安全工作。分管高校学生工作处、四川省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学校安全管理处、四川省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协管计划基建财务工作。

王晓都
  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成员
负责工委日常工作、组织干部、统战、离退休人员、保密工作。分管组织干部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协管办公室工作。联系四川省高校党建理论研究会。

王 康
  省教育厅副厅长
  负责高等教育、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育管理信息工作。分管高等教育处、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联系四川省高等教育学会、四川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
  
周光富
  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
   负责宣传思想工作。分管宣传思想工作处、四川教育报刊社。协管四川教育电视台和中小学德育工作。联系四川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

刘 伟
  省教育纪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长、省监察厅驻省教育厅监察专员
主持省纪委派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工作。负责指导战线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监察审计和行风建设工作。分管监察室(审计处)。

李卓明
  省教育厅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主持直属机关党委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青妇工作。分管机关党委办公室、工会、团委。协管离退休人员、机关服务工作。

刘 东
   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教育厅总督学
   负责教育督导工作。分管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协管基础教育、民族教育和行风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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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章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