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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人函〔2005〕190号)

[四川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05-11-18 20:07 来源: 分享:
 

日期:2005年11月15日

    
  人函〔2005〕190号
  
  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厅直属单位人事处:
  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管理,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川人办发〔2005〕299号文件通知精神,现将有关颁证工作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05年起,高等院校和厅直属单位的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由省教育厅集中统一到省人事厅办理。
  二、各单位申请办理证书时需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审批表》一式三份、成绩通知和2吋免冠照片等材料。
  三、四川省人事厅2005年度颁证工作于11月20日—12月20日进行,各高校、厅直属单位请务必于2005年12月15日前将所需材料报到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处,其它时间不再受理(联系人:张旭,联系电话:028-86111826)。
  特此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
  二00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工人 岗位证书  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5年11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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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章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