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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函〔2005〕190号 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厅直属单位人事处: 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管理,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川人办发〔2005〕299号文件通知精神,现将有关颁证工作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05年起,高等院校和厅直属单位的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由省教育厅集中统一到省人事厅办理。 二、各单位申请办理证书时需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审批表》一式三份、成绩通知和2吋免冠照片等材料。 三、四川省人事厅2005年度颁证工作于11月20日—12月20日进行,各高校、厅直属单位请务必于2005年12月15日前将所需材料报到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处,其它时间不再受理(联系人:张旭,联系电话:028-86111826)。 特此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 二00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工人 岗位证书 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5年11月1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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